编号:20250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01 | 谷房权证字第19741号 | 巩碎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甘谷县大像山镇杨赵村甘谷陇东南汽车配件中心2号楼C21-C22(一层) |
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8日
索引号:ggxzrzyj/2025-00384 时间:2025-09-18 来源: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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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01 | 谷房权证字第19741号 | 巩碎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甘谷县大像山镇杨赵村甘谷陇东南汽车配件中心2号楼C21-C22(一层) |
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38-5621249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冀城南路统办大楼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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