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六峰镇石滩村村民巩冬冬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届时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甘集建(1990)字第B12257号)作废。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东。
联系方式:0938-5935587。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用途 | 备注 |
1 | 巩冬冬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六峰镇石滩村 | 620523104211JC0002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继承其父亲巩效成分家析产所得的巩保珠宅基地西面房产。 |
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10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