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30
庄浪县聚源坊典当有限公司将[甘(2024)甘谷县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3671号]不慎遗失。经庄浪县聚源坊典当有限公司申请,拟补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单位,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原[甘(2024)甘谷县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3671号]作废。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东。
联系方式:0938-5935587 。
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