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16
不动产权利人李锦云所持有的坐落于甘谷县大像山镇南环路盛源综合楼152室(谷房权证字第20824号)不慎遗失。经本人申请,拟补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单位,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该不动产补发权利证书,原(谷房权证字第20824号)作废。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东。
联系方式:0938-5935587 。
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