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14
依据甘肃省甘谷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甘0523执恢3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甘0523执恢37号之二的相关规定,经甘谷县森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现将被执行人王林义名下(谷房权证字第17336号)位于甘谷县大像山镇渭川东路渭川佳苑1号商住楼452室不动产过户到甘谷县森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裁定予以登记,原谷房权证字第17336号房屋所有权证随之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东。
联系方式:0938-5935587。
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4月23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