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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ggxzrzyj/2024-00097 时间:2024-01-12 来源: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备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区域内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度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执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动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全县各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全县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察管理工作,承担甘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天水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市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调查确权登记股、开发利用股、规划股、建设工程管理股、耕地保护股、地质矿产管理股、地理信息管理股等8个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甘谷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三)直属事业单位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下属10个事业单位。包括:甘谷县自然资源规划事务服务中心(甘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甘谷县大像山国土资源所、甘谷县新兴国土资源所、甘谷县磐安国土资源所、甘谷县六峰国土资源所、甘谷县金山国土资源所、甘谷县安远国土资源所、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服务中心、甘谷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813.7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813.7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3.73万元,占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813.7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613.73万元,占88.97%;项目支出200.00万元,占11.03%;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813.7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7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613.7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2.11万元,下降1.35%,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晋升和公用经费缩减等。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9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2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农村房屋补充调查及镇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经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6.15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76.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2.13万元。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8.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8.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8.00万元,增长10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了5辆自然资源业务用车。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1.44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96万元,下降18.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缩减公用经费20%。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99.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409.15平方米,价值635.00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51.26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3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15910.5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5个,主要是土地出让价款收入、不动产登记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收入、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分别计划征收15000.00万元、60.00万元、810.00万元、0.55万元、40.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2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2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46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