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决策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3〕28号)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我县拟就甘谷县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内容
甘谷县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成果。
三、听证会时间
2024年1月18日14:30-17:30。
四、听证会地点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25名,由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县直相关单位组成。
(二)听证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1.甘谷县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代表各1人(共15人):原则上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
2.相关单位代表3人:原则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各推荐1人。
3.其他人员7人:由社会人员自发报名产生。
六、报名方法
各听证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17:00以前将听证代表个人有效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等)以电话或信函邮寄等方式送至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地址:甘谷县冀城中路18号;联系人:马军守;联系电话:15193805912)。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二)听证会前及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能传播,应该保密。
(三)听证代表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指定地点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主动放弃。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四)全体参加会议人员应该保持会场秩序,手机调成静音。
特此公告。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2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