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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甘谷县城区土地供应计划

索引号:ggxzrzyj/2023-00070 时间:2023-08-15 来源: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结合甘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和2023年度建设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强化要素保障,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导向原则。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二)坚持保障重点原则。优先保证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三)坚持合理利用原则。积极引导用地单位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精准有效管理。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2023年度甘谷县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56.16公顷(合2342亩),其中商服用地13.74公顷(合206亩),工矿仓储用地24.61公顷(合369亩),住宅用地34.66公顷(合520亩,全部为普通商品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25公顷(合424亩),交道运输用地48.70公顷(合730亩),其他用地6.20公顷(合93亩)

2023年度甘谷县城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4.66公顷(合 520亩),全部为普通商品房用地。

2023年度供应土地总量中,计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143.33公顷,存量建设用地12.83公顷。

2023年度甘谷县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域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其它用地

小计

公租房用地

棚户区改造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限价

商品房用地

普通

商品房用地

甘谷县

156.16

13.74

24.61

34..66

0

0

0

0

34.66

28.25

48.70

6.20

商服用地13.74公顷,合206亩

1.西城区物流园二期土地 8.93公顷

2.县法院对面土地 0.64公顷

3.安远石油液化气站项目 0.22公顷

4.磐安L-CNG加气站项目 1.03公顷

5礼辛加油站项目 0.17公顷

6.甘谷县天然气工程改扩建项目 0.37公顷

7.县信用联社15个营业网点土地 1.05公顷

8.像山华府西侧土地 1.33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24.61公顷,合369亩

1.宏基建材煤矸石生产线 2.51公顷

2.甘谷县兴翔达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 0.76公顷

3.亚麻精深加工基地 2.30公顷

4.鑫泰木业传统文化产品建设 1.91公顷

5.甘麦公路蔡家寺段北侧土地 2.13公顷

6.预留其他项目用地 15.00公顷

住宅用地34.66公顷,合520亩

1.普通商品房用地

(1)姚庄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腾出土地 16.67公顷

(2)像山中学西侧土地 5.67公顷

(3)原社保局西侧土地 0.23公顷

(4)冀城路西侧土地 3.73公顷

(5)冀城路东侧土地 2.67公顷

(6)车场街棚改腾出土地 1.47公顷

(7)原医药公司土地 0.67公顷

(8)像山华府西侧土地 1.25公顷

(9)金峰商贸中心建设项目 0.96公顷(10)清华园小区西南角普通商品房用地 1.11公顷

(11)甘谷电厂家属楼东侧普通商品房用地 0.23公顷

2.保障性住房用地

(1)限价商品房用地:0公顷

(2)经济适用房用地:0公顷

(3)棚户区改造用地:0公顷

(4)租赁住房用地:0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25公顷,合424亩

1.甘谷县冀城路小学项目 2.54公顷

2.甘谷县冀城路幼儿园项目 0.71公顷

3.甘谷县安远第二幼儿园项目 0.52公顷

4甘谷县磐安第二幼儿园项目 0.51公顷

5.县职校实训基地及运动场项目 1.71公顷

6.甘谷县大石小学教育用地 0.07公顷

7.甘谷体育公园项目 2.26公顷

8.磐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 1.34公顷

9.安远镇污水处理站项目 0.30公顷

10.甘谷县磐安消防救援站项目 0.34公顷

11.甘肃省地震烈度速报甘谷检测站 0.05公顷

12.引洮供水二期(甘谷段 )骨干网 2.51公顷

13.甘谷县公益性公墓项目 13.33公顷

14.新兴110千伏变电站扩建项目 0.57公顷

15.安远110千伏变电站扩建项目 0.51公顷

16.75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项目 0.98公顷

(五)交通运输用地48.70公顷,合730亩

1.甘谷至渭南镇至麦积公路改建工程(甘谷段)用地 38.54公顷

2.六峰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5.31公顷

3.冀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3.73公顷

4.安远镇乡村振兴客货邮融发展服务中心 1.12公顷

(六)其他用地6.20公顷,合93亩

1.汇能古坡50兆瓦风电场 1.29公顷

2.甘谷白石45MW分散式风电 0.34公顷

3.华能甘谷古坡三期50兆瓦风电 0.57公顷

4.预留其他项目用地 4公顷

(七)重大项目用地。按照重大项目要求,全力保障供应。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未列入计划的重点建设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等用地可适当给予调剂,保障用地需求。

(二)严格遵守土地供应制度。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并在土地有形市场予以公示。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以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对符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三)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积极探索不同类别分类供地等多种措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提高供地服务效率。紧紧围绕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先保证民生工程、交通道路、乡村振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用地,提供高效优质保障服务,切实提高土地供应效率。

(二)加强协调,保证计划指标落实。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等相关部门要实行联动监督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计划有效精准实施。

(三)完善制度,及时做好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对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要适时调整。着力增强政府对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