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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典型案例恒基采石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20230419-144738-406 时间:2022-05-27 来源: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典型案例整改情况

  问题:甘谷县恒基采石厂长期粗放式开采,非法占用耕地和林草地,生态破坏长期未得到整治,甘谷县和相关部门监管缺失,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一是非法开采破坏生态问题多年难禁;二是长期非法占用农用地和林草地;三是违规审批延续采矿权;四是弃土弃渣随意倾倒影响行洪安全。

  整改目标:按照《甘谷县新兴镇渭水峪建筑用石材矿矿山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开采企业完成区域内矿山恢复治理,清理河道弃土弃渣,修固河堤,确保行洪安全。对涉及占用的耕地和林草地依法依规退出。对甘谷县恒基采石场违规开采、生态破坏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整改时限: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了整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抓整改。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恒基采石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扛牢政治责任,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和新兴镇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工作组,先后多次召开问题交办会、整改调度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分管领导现场督抓,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狠抓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了该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措施抓整改。接到该信访问题后,县委、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局督促恒基采石厂对能够即知即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从2021年7月10日开始,甘谷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甘肃总队、甘肃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天水市水利勘察设计院的地质、水利勘察专家现场踏勘,无人机同步实测,精准掌握了一手资料,深入分析了矿区条件,认真研判了开采挖损区地质环境,严格按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标准制定《甘谷县新兴镇渭水峪建筑用石材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并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制定的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启动了恢复治理工作。三是狠抓落实,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自然资源局通过蹲守和动态巡查相结合,定期邀请技术单位专家检查指导的方式,积极督促恒基采石厂大力推进整改工作,现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①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已平整清理破坏山体上部存在的松散危岩、孤石,对矿区坡度较大的开采面,从上部土层纵深取土,顺斜坡下滑至底部,反压夯实,削坡减载,动用机械拉运覆土23万余方,铺设生态袋约980立方,形成坡度45°、坡面高15米、每台宽3米的22个阶梯式恢复治理台面;栽植侧柏、红叶李、紫穗槐、黄叶榆、连翘等苗木等2.3万余株,播撒混合草籽1100余斤,播绿面积约88亩。同步组织洒水车,日均拉运5车约65方水对复绿区域反复喷洒浇灌,提高苗木成活率,确保治理效果。②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和林草地问题;经查,该企业批准矿区范围为0.3516公顷,合计527.46亩,其中林地176.84亩,园地148.2亩,草地45.10亩,耕地157.31亩;实际开采区面积为55.2亩,其中占用园地37.05亩、林地18.15亩,未占用基本农田。现已对开采占用的园地和林地,通过工程治理形成坡面和台阶,栽植各种绿化树木、撒播草籽进行生态修复,落实恢复治理面积约88亩,补足了开采占用的园地。③违规审批延续采矿权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监委提早介入,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④倾倒弃土弃渣影响行洪安全问题;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先后动用4台挖机、1台铲车、4辆卡车,修筑满足流水断面15平方米的防护堤670米,沟道清淤2800余方,砌筑沟道旁恢复治理平台护坡170米,清理整治沟道600米,保证沟道泄洪顺利通畅。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31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5621507

  联系地址:大像山镇像山西路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