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 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备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区域内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度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执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动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全县各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全县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察管理工作,承担甘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天水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市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调查确权登记股、开发利用股、规划股、建设工程管理股、耕地保护股、地质矿产管理股、地理信息管理股等8个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甘谷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三)其他事业单位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下属2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甘谷县自然资源规划事务服务中心(甘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甘谷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甘谷县大像山国土资源所、甘谷县新兴国土资源所、甘谷县磐安国土资源所、甘谷县六峰国土资源所、甘谷县金山国土资源所、甘谷县安远国土资源所、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服务中心、甘谷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1426.64万元,比2020年1314.79万元增加111.85万元,增长8.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6.64万元,比2020年1041.79万元减少55.1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结转结余资金440万元,比2020年273万元增加16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度项目存在结转。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1426.64万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1314.79万元增加111.85万元,增长8.51%。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90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2.04万元,公用经费2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3.15万元,下降3.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518万元,比2020年预算373万元增加145万元,增长38.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存在结转。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86.64万元。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20250.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
无培训费。
(三)会议费
无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6.6万元,比2020年预算75.6万元减少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动产登记费未列入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占100%,无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分别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经费20万元和违法建筑拆除及土地复耕工作经费58万元,预算资金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