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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1619751652365390 时间:2020-12-17 来源:  文号:谷政办发〔2020〕99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谷县赋予乡镇部分

  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已经下发公布。为了切实做好我县乡镇赋权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88号)和《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区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征求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意见,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审定后的《甘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乡镇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社会宣传,凝聚思想共识。

  二要确保规范运行。县司法局要做好乡镇承接行政管理职能的培训工作,确保职能下放后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县直各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支持乡镇对承接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

  三要严防管理真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赋权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同时,为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重复执法、多头执法,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对城市建成区内管理权限继续按原管理主体和区域执行,相关单位和乡镇做好配合工作。城市建成区外管理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具体负责。

  四要加强跟踪指导。县直各主管部门要对下放的权限加强指导,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纠偏正向,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使乡镇和街道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甘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