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原下岗失业人员等)2024年度缴费时间即将截止,并且全省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由基数4090元(金额9816元)调整为基数4317元(金额10360.80元)。现就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和差额补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尚未缴纳人员请及时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时间目前为1月1日至12月25日,请尚未缴纳2024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在近期内及时按原申报缴费方式,通过代收银行柜面选档缴费,以免因为本人疏忽或系统不稳定等因素错过今年的缴费影响自己的相关社保权益。
二、 已按最低下限基数调整前缴费的请及时补缴
现根据2024年10月25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缴的通告》(2024年4号)精神,就缴费基数补差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统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67号)规定,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4317元(缴费金额10360.80元)。现就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后,未按最低标准足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关差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缴人员范围
2024年1至10月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4090元(缴费金额9816元)已经缴纳且低于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317元(缴费金额10360.80元)的人员。不包括期间已办理退休、社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以及死亡人员。
(二)补缴费款属期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缴费款所属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补缴截止时间
2024年度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缴工作集中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缴费办理
公告发布之前,已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317元(金额10360.80元)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原申报缴费方式,通过代收银行柜面确认新缴费基数4317元缴费;补缴期间,需办理跨省社保关系转移、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在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查、办理历年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后差额补缴核定业务,再持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核定单据到开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的银行网点缴费。
(五)缴费渠道
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全省范围内营业网点。
(六)注意事项
1、请缴费人合理安排缴费时间,于补缴截止2024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缴费,避免影响个人权益。2、请缴费人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3、补缴完成后请携带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县人社局社保中心(412室)进行缴费手册登记,涉及社保问题的请及时到甘谷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咨询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938-5621579。
特此通知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