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制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管理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和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人员就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全县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仲裁规则;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参与申报评定市级、县级企业表彰工作。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机关综合管理及政务运转协调工作;牵头督查通报本单位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办公经费和资产管理及后勤;负责监察审计本单位专项资金、基金的安全使用情况;负责监督本单位财务、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本单位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为局领导班子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工作总结;负责本单位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并督促检查。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党组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单位行风评议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及监察工作;受理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查处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督办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帮村扶贫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办理经县政府公示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进驻政务大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相关股室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勘验、论证、审查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证管理及发放工作。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及甘肃政务服务网站涉及事项审核加载工作,拟定政务服务事项经办规程制度并组织实施。
(2)干部管理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做好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年度考核、奖励惩戒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引进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干部退休退职及相关待遇落实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年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干部请销假工作。
(3)职称管理股。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考试、执业资格等管理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评审聘任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工作。
(4)工资福利股。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计划;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及正常增资、岗位津贴、津贴补贴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干部转正定级、职务晋升、学历进档工资的审批工作;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休假、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工龄计算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转正定级、职务晋升、岗位转换等工资福利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管理、退休和调动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分析工作。
(5)社会保险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牵头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全县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办全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及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标准和给付工作。
(6)就业促进股。负责制定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全县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政策,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全县专项就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负责公益型岗位开发,促进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事务站工作;负责培训学校的认定和审批。
(7)劳动关系股。负责制定全县劳动关系调整的实施细则,贯彻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工资收入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负责制定全县劳动力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承办全县工伤认定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依据《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及相关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制定全县人才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人才市场工作制度;审批区域性、行业性人才交流活动;开展面向集体或求职人员的人事代理业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集、管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业务;开展人才测评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的登记注册工作;承办县政府主办的人才招聘活动;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需求统计工作;开展非公有制单位职称评定工作。
(2)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县劳务产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劳务输转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开展劳务输转的统计、分析、预测和信息传递工作,并发布劳动用工信息;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劳务中介机构及劳务经纪人开展劳务输转活动;负责建筑劳务基地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力就业项目的实施工作;协调指导乡镇劳务机构和驻外劳务机构业务工作。
(3)县劳动监察中队
县劳动监察中队,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名:队长1名。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参加社会保险、执行工作时间规定、最低工资支付规定和就业准入规定等情况;协调处理企事业单位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企业劳动年审工作;负责劳动监察统计分析及信息上报工作。
(4)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县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养老、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报告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和全县补充养老保险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规定;查处范瞒报少缴、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负责全县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核定、拨付和清欠工作。
(5)县劳动就业中心
县劳动就业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社区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妇女、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化办学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
(6)县城乡居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县城乡居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9名,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城乡居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乡镇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月度、季度、年度财力报表和统计报表;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核定和征缴工作,并建立个人账户、基础档案和数据信息库;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终止等手续,并审核发放享受待遇人员养老金;参与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与划拨的具体办法;负责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并对享受待遇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
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10名。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县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业务宣传工作;依法受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负责仲裁员培训、资格证书及执行公务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统计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
(2)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查阅档案并出具查档证明;负责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转递工作;负责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1998.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21998.7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98.7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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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1998.7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007.7万元, 占4.58%; 项目支出20991万元,占95.42%; 上年结转0万元, 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199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98.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007.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了187.07 万元,降低15.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9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450万元,增长7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2024年计入我单位项目支出里面。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无。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项目人员经费、项目公用经费。
其他项目6个,主要是项目机关事业养老保经费及职业年金缴费、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配套(含2022年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1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及取暖费,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 年预算数为21998.7万元, 比 2023 年预算增加 1364.93万元,比2023年增长6.6%,增长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1万元,下降83.3%,下降的主要原因公用接待人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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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8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2万元,下降20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4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6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470342.0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97平方米,价值13226381.32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说明:如果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请写成“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非税收入。
说明:如果2024年无非税收入,请写成“本部门/单位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
1、项目概况:为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申报参加工伤保险。
2、立项依据:甘人社通〔2023〕297号、甘人社明电〔2018〕93号。
3、实施主体: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
4、实施周期:一年
5、实施计划:乡村公岗人员按年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城镇公岗人员按月申报缴纳工伤保险。
6、年度预算安排:46万
7、预期总体目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说明:如果本部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预算,则写“本部门/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备注: 如果 2024 年无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请写成“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备注:1.分科目到项级进行说明,请参考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要求。2.如果 2024 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请写成“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9个,公开率为10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9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72.5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0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83 %。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0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6个,转移支付项目5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已报财政且已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1个,增长率12.5 %。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0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谷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