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兰银发〔2017〕1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67号),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中行兰州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甘财金〔2020〕25号)精神,现将2023年甘谷县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告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小微企业也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条件和程序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执行。小微企业贷款对象,是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和创业地不一致时,在创业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提出贷款申请。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二、申报流程
(1)小微企业按要求持相关材料提出书面申请,报县人社局审核认定。
(2)对符合条件的报县担保公司审核,由县担保公司汇总后推荐到经办银行。对推荐的小微企业贷款,经经办银行调查,经办银行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贷并要每月15日前将贷款信息数据报送县人社部门。
三、申报资料
1.甘谷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企业)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花名册、《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原件
8.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9.县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受理地址
甘谷县人社局政务大厅一楼(就业中心服务窗口)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