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就发[2021] 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1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象
在我县辖区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一般不超过五年。
二、补助标准
(一)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3人(含3人)以下的、4-5人的、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次性补助。以上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人或股东。
(二)对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及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办的补助对象,吸纳带动就业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
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以上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人或股东。
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场租费、通信网络费、开展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等费用。同一法人代表名下有多家企业的,只能享受一次。对以前年度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补助的经营主体和法人,不再重复给予补助。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县人社局向市人社局推荐,市人社局对申报创业企业现场考核,进行初审,省级人社部门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的,按规定落实补助。
四、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23日,逾期不予登记办理。
2、申报地点: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1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的公告
索引号:20230508-101528-098 时间:2021-09-18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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