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创业人员,充分发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文件精神,办理甘谷县2021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0年在我县辖区内首次(第一次注册营业执照时间)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城镇失业人员)。
以前享受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国家限制行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不属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县人社局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社区或村委初审,县人社局对申请补贴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并实地考察。对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7.本人工行卡复印件。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7. 本人工行卡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10月18日,逾期不予登记办理。
2、申报地点: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