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社局关于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就2021年我县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甘谷县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个人贷款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扶持行业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四、贷款利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年利率大约2.71%左右),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五、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甘谷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时间:2021年3月15日起
六、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所有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共4种)
1.《甘谷县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人员分类别需提供的材料
1.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村委出具的创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乡(镇)及以上劳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或《军官转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8.网络商户提供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相关证件、能证明经营和信用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夫妻双方征信,无不良记录方可申请贷款。
2.申请人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征信报告单原件到甘谷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甘谷县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3.申请人到所在社区或村委、乡镇初审(盖章)。
4.申请人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核。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2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