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天财农〔2024〕67号)、《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天财农〔2024〕68号)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分解文件(谷农领发〔2025〕3号),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9万元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收入列2025年“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实操手册2.0版》(甘农财发〔2024〕16号)和《甘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拨付使用资金,加强日常监管,并按照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