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5年10月24日在甘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甘谷县财政局局长 王继福
今年以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债券收入增加,使预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意见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98377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等增加79661万元,其中:(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70210万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1850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2837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减少84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补助收入增加34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加847万元、固定数额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5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增加7481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增加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加121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加11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减少384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加16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加5023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66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295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2213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2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38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6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0995万元;(2)上年结转收入减少56万元;(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932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8550万元、再融资债券775万元)(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万元。
2025年全年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478038万元,较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预算财力398377万元增加796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由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和支出项目的变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398377万元调整为478038万元,调增79661万元。拟调整的预算支出项目主要包括:
1.专收专列由年初的128825万元调整为169761万元,调增40936万元,按照省市确定的资金用途使用。
2.保障性项目由年初的70237万元调整为76532万元,调增6295万元。
3.其他项目由年初的24003万元调整为40204万元,调增16201万元。
4.结转及消化上年专项支出由年初的18015万元调整为25694万元,调增7679万元。
5.一般债券项目支出增加855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调整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17858万元调整至18182万元,调增3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由11390万元调整至11730万元,调增340万元;教育支出由103092万元调整至108980万元,调增588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由1982万元调整至4864万元,调增28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3200万元调整至4373万元,调增1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61169万元调整至83237万元,调增22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由28852万元调整至31475万元,调增26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由4640万元调整至9665万元,调增50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由13212万元调整至22822万元,调增9610万元;农林水支出由105471万元调整至121844万元,调增1637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由8565万元调整至12602万元,调增403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705万元调整至1792万元,调增108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320万元调整至575万元,调增25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2655万元调整至3589万元,调增9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由19993万元调整至25452万元,调增54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2320万元调整至3674万元,调增135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由1970万元调整至2199万元,调增229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根据2025年财力情况,符合法律法规,收支真实,内容完整,并按照国家政策性项目、民生项目、县委已明确需要安排保障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预算。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根据预定的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将其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意见,今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478038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列赤字预算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734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36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为26378万元。预算执行中,新增专项债券54238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997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收入增加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调整为90705万元,调增64327万元。
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378万元,本次调整至90705万元,调增63427万元。调整主要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17258万元调整为23138万元,调增5880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调增10042万元;专项债券调增48405万元。
基金支出科目调整情况为: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885万元调整为13992万元,调增1310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增1005万元;其他支出由7839万元调整至57522万元,调增49683万元;债务付息由年初8533万元调整至9065万元,调增532万元。
按照上述调整意见,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为90705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列赤字预算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15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120万元。
上述调整方案,请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需要说明的是,在12月末,省、市还会陆续下达一些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实际财力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另外,在省、市财政决算汇审后,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等也会有所调整。对此,我们将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在适当时间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后,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支出结构,做好基本民生保障,严守财政风险底线,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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