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统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民生支出执行到位,预算执行总体平稳,维护社会经济大局稳定。
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7955万元,完成预算101032万元的67.3%,同比下降32.0%;财政总支出450432万元,完成预算484012的93.1%,同比下降14.4%。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100万元,占预算49531万元的85%,较上年46900万元减收4800万元,同比下降10.2%。其中:增值税6188万元,占预算的65.8%,同比下降9.9%;企业所得税1199万元,占预算的79.9%,同比增长1.3%;个人所得税349万元,占预算的87.3%,同比下降8.2%;资源税58万元,占预算的29.0%,同比下降48.7%;城市维护建设税799万元,占预算的59.7%,同比下降19.3%;房产税1529万元,占预算的109.2%,同比增长42.2%;印花税745万元,占预算的186.3%,同比增长55.2%;城镇土地使用税979万元,占预算的97.9%,同比增长19.5%;土地增值税1650万元,占预算的43.4%,同比增长21.2%;车船税1838万元,占预算的102.1%,同比增长2.9%;耕地占用税286万元,占预算的19.1%,同比下降78.7%;契税3524万元,占预算的78.3%,同比下降5.4%;环境保护税222万元,占预算的222.0%,同比增长70.8%;专项收入6993万元,占预算的105.0%,同比下降24.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43万元,占预算的85.7%,同比下降32.4%;罚没收入3323万元,占预算的127.7%,同比增长27.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9593万元,占预算的102.6%,同比下降0.9%;捐赠收入653万元,占预算的81.6%,同比下降59.6%;其他收入29万元,占预算的10.4%,同比下降91.0%。
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409525万元,占预算435219万元的94.1%,较上年456269万元减支46744万元,同比下降10.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85万元,占预算的98.7%,同比下降9.3%;国防支出120万元,占预算的98.4%,同比增长11.1%;公共安全支出11169万元,占预算的99.0%,同比下降13.4%;教育支出97997万元,占预算的93.3%,同比下降8.1%;科学技术支出3915万元,占预算的96.1%,同比增长4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74万元,占预算的90.1%,同比下降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27万元,占预算的95.5%,同比下降16.5%;卫生健康支出25861万元,占预算的97.9%,同比下降29.1%;节能环保支出6237万元,占预算的60.7%,同比增长0.7%;城乡社区支出18757万元,占预算的100.0%,同比下降45.5%;农林水支出113362万元,占预算的94.7%,同比增长3.1%;交通运输支出9453万元,占预算的85.8%,同比增长5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5万元,占预算的100.0%,同比增长6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0万元,占预算的100.0%,同比下降7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84万元,占预算的77.6%,同比下降12.5%;住房保障支出21228万元,占预算的96.9%,同比下降3.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12万元,占预算的100.0%,同比下降57.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23万元,占预算的89.0%,同比增长49.3%;债务付息支出2016万元,占预算的100.0%,同比增长7.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占预算的100.0%,同比下降47.1%;其他支出591万元,占预算的100.0%,同比增长13.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1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8761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303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546万元,调入资金199万元,收入总计4512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525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8200万元,上解支出64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170万元,支出总计42553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年终结余25694万元。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预备费调整预算5000万元,实际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和民生领域保障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11万元,下降6.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3089万元,占预算24850万元的12.4%,同比下降91.1%。加上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收入375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51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501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04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9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48793万元的83.8%,下降41.8%。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16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88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2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58932万元的98.78%,上年结余收入144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2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56763万元的100.86%。年终结余1537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调出资金1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2024年落实县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县人大各项决议,按照积极财政政策中提升效能,更加精准、可持续的要求,我们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财政管理和政策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努力增收争项,提升财政综合实力。
一是全力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及时准确研判收入形势,保障了收入及时入库。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2100万元,同比下降10.2%。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精准分析上级财政资金扶持方向,抢抓政策机遇,科学精准谋划储备项目,常态化与上级部门对接,多渠道争取补助资金。全年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9.1亿元、债券转贷收入38168万元,为我县重点支出和到期债券还本提供了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对存量资金及闲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监控,清理收回各部门存量资金4101万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领域及薄弱环节。
(二)强化民生保障,提高财政支出强度。
一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落实社会保障资金68627万元,用于城乡居民低保五保救助、老年儿童福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支出;统筹资金2663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及脱贫人员务工稳岗补贴,并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质量就业。二是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安排25861万元用于公立医院及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救助、计划生育服务保障等,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三是推动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保障教育刚性支出,全年教育支出达到97997万元,有力保障了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高中免学费、中职免学费、幼儿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等,加快教育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投入3394万元用于义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推动文旅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拨付178万元用于“三馆”免费开放补助,投入517万元用于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投入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76万元。四是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投入49980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各类农业补贴资金7456万元,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18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67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109万元,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三)防范化解风险,牢守安全发展底线。
一是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监控。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大财政风险防控力度,强化工作统筹,建立完善“三保”执行、库款保障、直达资金、借出款项等各项预警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红线。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运用政府债务“穿透式”监测和全周期管理平台,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确保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以内;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2024年政府性债券还本付息16224.49万元,化解隐性债务18189万元,偿还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债务本息13396.5万元,清收处置不良资产13772.9万元。三是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关口。全流程防范评审风险,事前认真审核报审资料,避免无效评审;评审过程中监督评审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审价工作;出具初审结果后,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及时反馈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靶向发力,确保评审工作高效推进,全年评审评估项目35个,审减资金5374.5万元,审减率29.6%。四是持续保障平安甘谷建设。完善政法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拨付861万元用于公安机关侦防、治安维稳,司法机关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安排3323万元用于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任务;向上争取增发国债14040万元,高效支持水利建设及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四)完善管理职能,提升绩效监督效能。
一是整治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聚焦减税降费、基层 “三保”、地方债务、财政收入虚收空转、违规返还财政收入、财政暂付款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等11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了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随机抽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代理记账机构等6家单位进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同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组织开展全县代理记账机构行业“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促进政府采购规范高效。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选取3家代理机构及其代理的14个项目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整治,在自查基础上抽取部分具有代表性且可能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进行复查,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四是持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巩固并继续拓展近年来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成果和良好态势,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地方预算、2023年度地方决算的公开情况进行线上专项检查,不断提高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五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1+9”配套制度,强化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预算绩效目标设置进一步优化,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规范,结果应用进一步提升,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编审项目绩效目标 726 个,涉及资金 41亿元,开展绩效目标监控项目 1706个、部门整体绩效监控147 个,绩效自评项目 576个、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86个,开展财政重点评价项目 6 个、部门整体 7 个、下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 5 个,财政评价涉及资金 8.4亿元。
三、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预算执行方面主要审计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精准;5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未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49.8万元;5项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报账不及时;未及时上缴国库资金8010万元、国有资产登记、核算不准确;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县财政局未及时与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签署《甘肃省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协议》;资产管理不规范10个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深挖并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具体可行性整改方案,分门别类,精准施策,全面完成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精准问题,因为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没有收入,每年上级专项中只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列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资金不提前下达,且下达资金数不确定,因此在年初预算时未将此资金列入预算。2024年,县财政局积极协调上级财政,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收入根据上年基数列入年初预算,确保预算完整性。针对5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县财政局逐项分析支出进度缓慢的原因,并督促部门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实现支出。针对未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49.8万元问题,截至2024年9月份,未盘活存量资金已支出28.83万元,其余220.97万元已盘活县财政。针对5项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报账不及时问题,县财政积极督促各相关部门,截至2024年底,能实现的支出的已全部支出,未能支出的项目资金已盘活上缴县财政。针对未及时上缴国库资金8010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在2024年3月底前,已将2023年底未上缴的非税收入和互助金8010万元全部上缴国库。针对国有资产登记、核算不准确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督促县住建局、县运管局等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财资〔2024〕108号)所列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类别摸清“家底”,做到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入尽入”,夯实我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基础。二是督促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尽快将我县保障性住房录入资产系统,并计提折旧。针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甘谷县县本级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对各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基础数据台账,规范全县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二是2024年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全省政府采购所有流程全部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办理,并实现了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财政一体化系统成功对接,极大的提高了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率,有效解决了预算单位随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三是2024年政府采购所有流程实现了由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一网办理,对合同未按规定时限公告的采购项目,省网会给各预算单位进行提前预警,到期未公告的省网将锁定该单位账号,有效解决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公告合同的现象。针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县财政局积极督促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进行报账,确保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及时发挥效益。针对县财政局未及时与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签署《甘肃省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协议》问题。县财政局第一时间准备还本付息协议,按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省厅安排补充签订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协议,现已全部签订,并移交单位。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根据省市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修订了《甘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县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中的管理职责,各预算单位按管理办法处置资产,做到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了《甘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交易申请、价格确定、交易公告、组织交易、结果公示、签订合同、收益上缴、档案管理等程序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力保障等方面铆足干劲、下足功夫、攻坚克难,确保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实施,取得较好成效。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