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县国有资产总额(不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95.97亿元,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5.50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0.37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0.10亿元。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3年末,全县国有企业共12户(含子公司),其中政府融资平台公司6户。
从资产状况看,截至2023年末,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5.50亿元,所有者权益10.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63%、下降14.62%;企业负债总额25.28亿元,资产负债率71.21%,同比增加7.84个百分点。
从经营成果看,2023年全县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0.74亿元,同比下降56.47%;利润总额-0.66亿元。
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看,2023年全县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85.38%。
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看,全县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7.33万元,17.33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县共有1家金融类国有企业,为甘谷县鑫丰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0.37亿元,负债总额0.13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0.2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县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48户,其中:行政单位59户,事业单位89户。
从资产情况看,截至2023年末,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0.10亿元,同比增加11.79%;负债总额4.73亿元,同比增加64.81%;净资产总额55.37亿元,同比增加8.80%。
从资产分布看,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0.11亿元,占全县资产的(下同)50.10%;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9.99亿元,占49.90%。
从资产构成看,截至2023年末,流动资产2.72亿元,占4.53%;固定资产16.37亿元,占27.24%;在建工程8.99亿元,占14.96%;无形资产0.47亿元,占0.78%;公共基础设施25.78亿元,占42.90%;政府储备物资0.44亿元,占0.73%;保障性住房4.92亿元,占8.18%;其他资产0.41亿元,占0.68%。
从资产配置情况看,2023年全县配置资产4.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3.25亿元,占78.31%;在建工程0.87亿元,占20.96%;无形资产0.03亿元,占0.73%。
全县文物共计3098件(处)。不可移动文物17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37处;可移动文物2923件,其中:一级文物17件,二级文物33件,三级文物93件,未定级文物2780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情况。甘谷县域东西长40.78公里、南北宽59.38公里。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全县土地总面积237.34万亩,其中:国有土地10.09万亩,集体土地227.25万亩,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5%、95.75%。全县国有农用地(不含林、草、湿地)0.36万亩,同比减少0.01%;国有建设用地2.49万亩,同比增加1.02%,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0.14万亩、工矿用地0.07万亩、住宅用地1.26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02万亩。国有未利用地1.46万亩,主要为河流水面用地。
2.矿产资源情况。全县发现各类矿产资源10种,已查明储量的6种(不包括伴生矿产),以非金属矿产为主。全县共有11家采矿企业,设立了12宗采矿权,其中:市级颁证5宗(3宗水泥用大理石矿、1宗大理岩矿和1宗水泥配料用黄土矿)、县级颁证7宗(2宗建筑用石料矿、1宗建筑用砂矿和4宗砖瓦用粘土矿)。市级颁证矿权中,1宗采矿许可证过期停产,1宗因市场原因停产,2宗正处于基建期,正常生产1宗。县级颁证矿权中,1宗建筑用石料矿因市场原因停产,正常生产6宗。
3.林草资源情况。根据省林草局下发2023年林草湿融合数据,全县国有林地草地面积共20.9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6.70万亩、灌木林地1.67万亩、其他林地0.66万亩,国有天然牧草地1.93万亩、其他草地0.02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12.72%。
4.水资源情况。我县是一个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年均降雨量440.90毫米,全县水资源可利用总量9280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45立方米,约为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486立方米的三分之一,分别是全省1015立方米、全国2100立方米的七分之一和十四分之一,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并存。2023年全县用水总量为6187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为5148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为19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量为849万立方米。非常规水源77万立方米(中水不计入用水总量)。
(五)政府粮食储备情况
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县域粮食安全,我县从2005年开始,逐年建立县级储备粮油,并积极申请涉粮项目,不断改善储粮基础条件。截至2023年末,我县粮食总仓容量3.75万吨(高大平房仓3.25万吨),食用油总罐容量410吨;共储存各级储备粮油1.78万吨,其中:省级储备粮2000吨,县级储备粮1.5万吨,县级储备食用油200吨,应急成品粮600吨(城镇居民10天保有量)。县级储备粮油实行粮食库存和贷款挂钩的管理方式,共申请农发行储备粮油贷款3482万元。粮油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价差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期拨付国有粮食企业,确保县级储备粮油体系健康运行。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2023年,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甘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强化监管、统筹利用,不断提高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质效,有效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高效履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将党建工作作为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国企党组织全面覆盖;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和“党建入章”为抓手,推动党建机制与管理架构相融合,确保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甘发改财金〔2021〕609号)要求,结合县情及国有企业现状,对我县现有6家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整合重组,形成“1+7”的国资国企布局,“1”即1家县属一级国有企业(甘谷县冀城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即7大业务板块(房地产、交通、市政工程、文旅、乡村振兴、供水排水、矿产资源),并由相应企业承担相关主责主业。
3.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制定了《甘谷县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甘谷县“砸锅卖铁”筹措资金实施方案》并抓好任务落实,一是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债务风险摸底工作,逐笔逐项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完成融资平台债务信息比对工作,通过将已上报的债务数据与人民银行掌握的银行信贷数据校验比对,核实形成债权债务单位共同认可、真实准确可靠的债务数据;三是积极稳妥压降存量债务,全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化解债务风险,2023年还本付息7434.23万元(本金5190万元、利息2244.23万元);四是压减融资平台数量,在妥善处理债务问题、厘清偿还责任、严防逃废债务的基础上,制定了各年度压降计划,同时分类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甘谷县鑫丰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坚持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聚焦创业者关心的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创业贷款“造血式”扶创业促就业功能,2023年累计发放创业贷款425户5350万元(信用贷款281户2790万元、担保贷款144户2560万元),截至2023年末,在保余额715户1.2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从资产配置、处置等方面入手,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增量审核与存量管理相挂钩,从严控制新增资产;同时规范资产处置管理,2023年全县累计处置资产3424.40万元,其中:处置固定资产3419.90万元、处置无形资产4.50万元,处置收入13.18万元,已全部上缴县级国库。
2.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高效利用。扎实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制定印发了《甘谷县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对于清理出的2处低效闲置资产,通过调剂利用的方式予以盘活,将原县乡村振兴局位于康庄西路的房屋无偿划转给县总工会使用,将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无偿划转给甘谷县冀城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使用。
3.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管理。一是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工作,按要求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迁移至预算管理一体化3.0系统,并启用资产管理模块,实现了预算——采购——资产信息系统的互通互联。二是加强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县预算一体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培训(3期),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了业务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推动了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认真做好资产月报、年报编制工作,靠实责任,扎实做好基础数据统计管理工作。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日常执法监管。一是全力开展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结合我县96.52万亩耕地保有量和“三区三线”86.2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签订了县、镇(乡)、村三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编制实施《甘谷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全面完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完成2023年度6930个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外业核实举证及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建设;扎实开展2021、2022年度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从总量上补齐了耕地保护目标缺口。二是加大违法用地执法整改力度,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依法立案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采矿33宗,收缴罚款312.15万元。三是严格落实网格化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多发时段和高发区域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和动态巡查580余次,查处违章建筑50处,强制拆除4246平方米。
2.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一是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大检查和不定期现场指导督促等方式,邀请技术单位专家对全县矿山企业从安全生产、开发利用和恢复治理三个方面开展了8次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督促各生产矿山企业和第三方技术单位签订了《2023年度储量年度编制合同》,要求各矿山企业定期对矿山储量动态监测,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变化情况。三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督促矿山企业投入资金180余万元,机械56台,人力约2100余人次,栽植油松等绿化苗木11万株,撒播紫花苜蓿等草籽1800余公斤,播绿面积约320亩,并持续护理确保绿植存活率,治理成效初步显现。四是积极配合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推进寻矿找矿,完成拟设立省地勘基金项目占用各级各类保护地的核查工作。
3.强化林草资源管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全县国土绿化继续以渭河流域“两山两线”生态治理为重点,以“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双重项目)为依托,2023年全县完成各类营造林草工程5.4万亩。二是推深做实林长制,立足我县林草资源禀赋和区域特点,将大像山镇、新兴镇、六峰镇、古坡镇、武家河镇、磐安镇作为省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重点乡镇,其他9个乡镇同步推进,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林草自然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促进“护绿”“扩绿”“用绿”“活绿”协调发展,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构建完善的林草生态体系、发达的林草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三是林政资源管理有效,开展打击毁林毁草行动,加强林地审核管理,引导建设单位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执行凭证采伐林木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2023年共办理各类林政案件16起、收缴罚款11.53万元,办理林木采伐许可事项4件。四是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防止未批先建,严禁草原过度放牧、违规放牧,不断提升全县林草资源监测、监管、保护、利用水平。五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及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对店子林区3万余亩落叶松进行日常监测和飞防作业。
4.强化用水监管,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一是加强用水强度控制,对全县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并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规定。二是加强节约用水监管力度,建立了全县重点取用水单位名录,组织开展了节水监督检查,并对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和甘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反馈了整改问题清单。三是加强取用水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规定对取水项目进行审批,2023年新发取水许可证5本,变更2本,延续21本;建立取水口动态监管机制,对全县141家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取水户实行台账式动态监管。四是强化地下水日常监管,制定了《甘谷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县完成了超采区治理,实现超采区采补平衡;同时对全县119家取水户进行登记注册,实现动态管理。五是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2023年共征收水资源费20.78万元,已全部上缴县级国库。六是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七是完成4个中型灌区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任务,实现了全县中型灌区在线监测计量全覆盖,数据已接入全省数字水资源综合服务系统。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县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待增强。县属国有企业自我造血功能不足,资金需求大,盈利能力弱,县政府可注入国有企业的资金、资产(资源)有限,企业整体实力和基础较为薄弱,发展活力不足。
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能有待提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盘活还不够有力有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资源盘活利用率不高,尚未充分释放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潜力。
三是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全县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不够,综合利用效益偏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不够高;个别土地处置难度大,影响了全县闲置土地处置率;个别矿山企业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绿色矿山建设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盘活增效”为目标,重点在夯实基础、强化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和绩效化管理。
(一)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抓手,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推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与深化改革、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细化县属国有企业党支部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方式,不断夯实国有企业政治根基。二是强化县属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严防新增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同时做好融资平台有序退出和后续监测工作。三是持续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建立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和效能。四是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
(二)以深化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为切入点,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构建“财政+国资”模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专项行动,加强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挖掘资产潜力,优化配置效能。二是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行动,盘活用好低效闲置资产,推进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调剂共享,做到物善其用。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修订《甘谷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甘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三)以生态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一是加快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全面掌握自然资源分布、权属及利用状况,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摸清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二是加快建立部门协同联动管理机制,加强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通配合的联动管理机制。三是加快构建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体系,牢固树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体系,形成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生态修复规划、矿山治理规划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四是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存量资源利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进存量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各类低效存量土地资源。五是对各类自然资源加大保护力度,严格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要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保证良好的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构建自然资源保护新局面。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甘谷实践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各项工作,继续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管好用好全县国有资产,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谷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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