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谷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7月9日在甘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甘谷县财政局局长 杜廷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报告全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0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80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长0.4%,财政总支出43245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较上年381435万元增支51016万元,增长13.4%。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756万元,占预算的101.3%,同比增收2606万元,增长7.4%。其中:
增值税7416万元,占预算的123.6%,增长10.0%;企业所得税1038万元,占预算的86.5%,下降13.4%;个人所得税276万元,占预算的138.0%,增长29.0%;资源税200万元,占预算的166.7%,增长46.0%;城市维护建设税1104万元,占预算的100.4%,增长10.4%;房产税839万元,占预算的139.8%,增长44.7%;印花税331万元,占预算的110.3%,下降0.9%;城镇土地使用税822万元,占预算的102.8%,增长35.0%;土地增值税3035万元,占预算的138.0%,增长20.2%;车船税1208万元,占预算的134.2%,增长19.8%;耕地占有税1507万元,占预算的158.6%,增长59.1%;契税2014万元,占预算的50.4%,下降60.7%;环境保护税67万元,占预算的111.7%,增长15.5%;专项收入5691万元,占预算的115.9%,增长64.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99万元,占预算的90.9%,下降10.8%;罚没收入1713万元,占预算的85.7%,增长6.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143万元,占预算的170.4%,增长33.4%;捐赠收入1118万元,占预算的37.3%,下降13.3%;其他收入235万元,占预算的9.3%,下降66.8%。
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379314万元,占预算的99.9%,较上年增支21099万元,增长5.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75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15.7%;国防支出646万元,占预算的100.1%,增长214倍;公共安全支出11967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35.1%;教育支出96331万元,占预算的99.8%,增长5.4%;科学技术支出464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65.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36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4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46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2.3%;卫生健康支出41223万元,占预算的99.7%,下降20.3%;节能环保支出5095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28.1%;城乡社区支出14089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40.4%;农林水支出88752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30.9%;交通运输支出5176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24.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7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2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42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9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67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53.7%;住房保障支出12694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27.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81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7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54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29.8%;债务付息支出1243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15.8%;债务发行费支出11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57.1%;其他支出325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68.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756万元,加上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29502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498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23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6万元,调入资金9087万元,收入总计3871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31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79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517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解基金487万元,县本级支出总计38676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年终结余336万元。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 预备费使用情况。2020年预备费调整预算10000万元,实际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和民生领域保障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66万元,下降9.6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下降10.14%;公务接待费56万元,下降9.6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20374万元,占预算的121.6%。加上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收入132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45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17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8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1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9%,同比增支29913万元,增长128.8%。调出资金90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0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43297万元的101.7%,上年结余收入408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3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41877万元的127.5%。年终结余3148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万元,支出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2020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的财政困难形势,全县上下勠力同心、奋发作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全力以赴促脱贫,深化改革提质效,努力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千方百计加快收支预算执行。一是狠抓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扎实开展财税收入来源调研,建立税源联动管理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分析征管漏洞,制定堵漏增收措施,构建纳税信息接收、推送、应对、反馈全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实现税收40478万元,增长1.2%。其中:16户重点纳税企业实现税收13214万元,同比减收1818万元,下降12.1%。合理拟定非税收入征管部门的征管计划,严格收费标准,杜绝擅自减免、缓征及少收等违规行为,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各项非税收入完成40163万元,下降0.3%。二是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是落实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措施”要求,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构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每笔资金去向能跟踪、可监控。全年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78288万元,实际支出占比99.1%。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县财政到省、市财政部门汇报工作,争取上级在新增债券、财力性转移支付、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我县特殊支持。争取到位新增一般转移支付45722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23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4548万元、债券资金4473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1780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县“三保”支出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点支出。
(二)统筹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一是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在确保上年本级投入基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打足打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全年投入扶贫领域资金155911万元。二是紧扣脱贫攻坚任务需求,按照“应整尽整、能统则统、以收定支”的原则,对能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省、市、县涉农资金,一律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全年整合使用中央、省、市、县财政涉农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723万元,全部安排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三是建立健全了《甘谷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公示公告等若干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优化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功能,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运行。四是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全面启动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工作,全年累计为全县113048户农民发放各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4.8亿元。五是全面支持民生实事。积极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的财政支持政策,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乡村振兴建设资金3000万元,补齐补实“三农”领域短板。六是深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支持开办“一县一品”特色保险品种,投入各类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2771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176万元,有效防范和降低了因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给贫困户种养产业带来的各种风险。
(三)全力以赴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支出需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民生支出348690万元,同比增长5.4%,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1.9%。一是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支持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和学前、普通高中、中职、高等教育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全面落实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岗教师生活补助和班主任津贴等政策,提高了教师待遇,调动了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全年教育支出96331万元,增长5.4%,其中县级配套各项教育资金6002万元。二是积极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政府补助标准在上年11.2元基础上提高到12.4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702万元,安排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金8032万元,其中补缴2010-2018年欠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金2800万元。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落实人均1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安排补助资金62万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提升计划项目的实施,完善城乡医疗救助,积极开展临时救助、急难救助,安排资金 6970万元。三是做好民生兜底工作。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8998万元,适度扩大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范围,并继续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及时将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四是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2585万元,支持各类棚户区改造,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561万元已全部下达,支持优先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新增危房改造任务,并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五是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县财政预算安排征地拆迁22349万元、重点项目建设资金54347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县医院迁建、新安大道、西环路、新城路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
(四)凝心聚力防控财政运行风险。一是扎实履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责任。始终坚持“化存量、控增量、调结构”的工作模式从严从紧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同时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争取的新增置换债券资金6000万元,按要求全部安排用于置换短期高成本高风险等债务,减轻利息负担,同时拉长还款期限;二是统筹一切可用资源、运用一切必要手段,全力以赴保障还本付息。全面落实《县化债方案》各项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出让国有土地收入、处置部分国有资产资金24335.06万元偿还债务本息。同时申请省财政扶贫小额信贷债务风险补偿资金124万元,严防系统性债务风险。三是建立风险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推进地方债务数据与金融部门共享比对。继续发挥好隐性债务风险滚动预警机制作用,提前对每一笔到期隐性债务进行预警。四是进一步规范国库库款管理。清理国库暂付性款项,严格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集中支付”的库款管理规定,规范库款调度,加大存量化解力度,提高国库支付能力,严防库款断链风险。消化历年暂付款3425万元。
(五)多措并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精准推进调低增值税税率、“6+2”普惠性减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等税制改革,全年累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18493万元以上,有效降低企业发展成本,释放市场活力。积极对接省与区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政府财务报告、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其他改革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制订《甘谷县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甘谷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初步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配合开展26个重点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17亿元。三是不断加强“数据铁笼”建设。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顶层架构,充分运用总预算、部门预算、资产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系统业务模块,使财政预算管理实现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总会计核算的全流程数据闭环回路管理。完成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涵盖所有财政预算资金、往来资金和代管资金。四是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县“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10.0%。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同时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注重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
三、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
2019年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往来款长期挂账、专项资金报账进度缓慢、项目储备总体规模不大等问题。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对审计查出问题严肃认真进行整改,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好四本预算的统筹衔接。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财政资资金拨付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及各部门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和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各单位财务部门职能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县财政局不断加大对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力度,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工作,紧盯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跟进协调指导,既推进项目实施,又加快资金报账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四是提升财政项目储备质量。项目申报、入库时,县财政局要求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政策导向,并同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组织做好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跟踪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运用,做好项目筛选论证,项目库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做大做强做优项目库,确保入库项目的科学性以及资金使用的高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全面迎接建党100周年。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