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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675931675559783 时间:2023-01-16 来源:   
 

       甘谷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全县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领导、指导、监督乡镇司法所正确履行职责,搞好本行政区域内司法行政工作。

  (四)领导、管理、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六)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甘谷县司法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股、宣教股、基层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6个股室。下属单位:15个司法所,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现有编制73人,行政人员45人,事业人员30人,退休人员17人,遗属6人。

  四、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035.6万元,比2022714.19万元增加321.41万元,增长31.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5.6万元,比2022714.19万元增加321.4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103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14.19万元,增长31.04%。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0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0.6万元,普法经费10万元,法律援助5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321.41万元,上升31.04%,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公共安全支出77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8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费

  2023年机关运行费34.8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预算6.33万元,定点采购14.93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1)普法经费10万元。该资金用于印发各类宣传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等,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法律意识,营造社会群众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保证社会和谐安定;(2)法律援助5万元。该资金用于法律援助补助;(3)单位在职职工工资1020.6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