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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26日 11:40   来源:甘谷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甘谷县公安局按照实际情况,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甘谷县公安局充分利用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77条,其中,通过甘谷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等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954条,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开信息1794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投诉、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和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甘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审核和上报发布管理制度,新媒体信息发布施行逐级审核制,我局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规范运转,并对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网站巡查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使政务新媒体建设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信息建设的目标要求,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规定维护政务信息平台,配合县政府办做到目录规范、升级优化和准确发布,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借助公安微信公众号,以更加平实质朴的语言文字和图片信息,及时发布信息,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为群众提供户政服务咨询、办事指引、举报受理等服务;开展与网民的良性互动,主动释疑解惑,听取群众意见,处理群众诉求,接受群众评议,满足群众需要,争取群众支持,促进警民关系和谐融洽。

(五)监督保障

按时规范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严格信息审核,严把公开内容和质量关,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各项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8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协调共享机制还不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等。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使信息公开变成全警的自觉行动,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和细化信息公开类别,强化制度执行,开展定期检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甘谷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网址:http://www.gangu.gov.cn/zfxxgk/zfxxgknb/a2023n.htm)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甘谷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南滨河路7号公安局办公楼616室,邮编741200,电话:0938-8897607,传真:0938—8897634,电子邮箱:ggxga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