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养;是一个城市形象的靓丽名片,更是创建省级文明县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谷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广大交通参与者既是文明创建的实践者,又是文明出行的推动者,您的一盔一带、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甘谷的文明形象。为了倡导全社会践行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的文明风尚,我县将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查处和整治力度,现特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如下:
一、系好安全带。在驾乘汽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婴幼儿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系好安全带。
二、戴好安全盔。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
三、当好驾驶人。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要注册(备案)登记。未满18周岁、未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超速行驶,三轮车不得违法载人。
四、管好自己人。各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各客运、物流、快递、外卖等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汽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辆驾驶人要按相关要求系好安全带或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五、亲朋多提示。党员干部和各行业志愿者要带头遵法守规,积极践行“一盔一带”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每一位驾驶人要以身作则,劝导车辆乘坐人员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六、安全记心间。“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主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牢记住: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戴;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驾乘人员都要系。
文明之城需要文明之行,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成为文明创建的主动参与者、积极践行者。让我们行动起来,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以实际行动助力省级文明县创建。
甘谷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甘谷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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