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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入库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ggxkxjsj/2025-00043 时间:2025-04-01 来源:甘谷县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甘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动态调整的通知》和《甘谷县2025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征集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入库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按照方案建设重点要求,围绕乡村产业发展,重点征集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农产品加工与收储运,推动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协同发展,加快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更新改造,延长产业链,科学谋划补短板、促发展项目,优先储备带动增收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甘谷县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科技型三类企业。

2.申报项目要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合理设定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分期实施计划、完成时间等。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任务书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3.申报单位应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预算编制合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项目主持人实施的项目逾期没有结题验收,项目单位有未通过验收的项目;

(2)申报单位不具备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缺乏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资金投入、科研装备;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黑名单”记录;

(5)同一项目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5.属地化审核推荐上报。申报单位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推荐时附乡村两级征求意见反馈单、公示报告及照片等。

6.申报单位填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等附件1、附件4、附件7、附件15、附件17、附件18,同时报送电子版,于申报截止日期内报甘谷县科学技术局1112室。

三、申报时间

征集从2025年4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科技计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5628763

                                         甘谷县科技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附件1--项目库项目表.xls
附件【附件4--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附件7--经营性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明细台账.xlsx
附件【附件15---征求意见反馈单.xls
附件【附件17--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附件18--绩效目标审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