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解读
一、编制背景
告知承诺制是指由审批服务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条件、标准、技术要求、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审批服务部门当场作出决定的方式。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甘谷县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我县梳理了第一批实行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制定印发了《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二、编制过程
根据《甘谷县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甘谷县告知承诺制工作由司法局牵头负责梳理,司法局根据市上公布的《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34项,经梳理审查后,剔除10项由市级部门承担办理的事项,增加县民政局8项,全县第一批共公布32项,涉及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交运局、运管局6家单位,制定了《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于2020 年 5 月 25 日以政府办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主要包括《结婚迁移户口》《离婚迁移户口》《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死亡的遗体火化,应当向殡仪馆提供医疗机构、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依据死亡证明进行火化,出具火化证明,建立遗体火化档案》等32项实行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涉及6家单位。
原文链接:http://www.gangu.gov.cn/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