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县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4.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绿色生态产业、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5.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给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
6.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方案实施。提出利用外资计划。组织拟定和实施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工作。
7.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8.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9.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县粮食和食糖储备,监测县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14.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及有关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15.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业务指导和综合监管。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甘谷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加挂甘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股、价格能源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6个股室。
(二)其他事业单位
甘谷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甘谷县政府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
甘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行政编制19人,其中工勤编制3人,实有10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18人,其中参公1人,事业15人,项目人员2人,工勤2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423.99万元,比2021年943.6万元减少519.61万元,降低55.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99万元, 比2020年676.56万元减少252.57万元,降低37.33%,减少的原因是未安排县级财政项目预算。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423.99万元,比2021年943.6万元减少519.61万元,降低55.07%,减少的原因是未安排县级财政预算项目。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2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79万元,公用经费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99万元, 比2021年218.12万元增加5.87万元,增长2.7%,增长的原因是工资正常上涨。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0万元,比2021年725.48万元减少525.48万元,降低72.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县级财政预算项目。
(三)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2021年3万元减少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1年减少0.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1年增减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比2020年增减0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减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6.2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邮电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6万元,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2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2万元,办公家具0.8万元,碎纸机0.2万元,多功能一体机0.8万元,打印纸1万元,打印机0.6万元,印刷品2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1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66.66万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28.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8.2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18.93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