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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将姚庄片区列入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公告

索引号:20230518-135514-593 时间:2021-05-06 来源:甘谷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   
 

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将姚庄片区列入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公告

  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甘肃省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和《天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拟将姚庄片区列入城市更新(棚户区)范围,进行入户摸底、测绘、征求意见,现就拟列入范围公告如下:

  一、拟列入范围

  南至北滨河路,北至道南路、谢家路,西至新城北路,东至冀城北路,具体以拟列入范围红线图(见附件)为准。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后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抢修乱建和突击装修;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分割转让和分户,户籍迁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房屋租赁、买卖、赠予、抵押;

  (五)其他不当增加费用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不予补偿。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人员对范围内的房屋等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范围内的住户应主动积极配合,并有义务提供房屋的相关证件,以便为城市更新工作开展提供有效的依据。

  特此公告




  甘谷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拟更新范围红线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