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报 告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大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上报。本报告由概述、存在问题和2018年工作安排及打算三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大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0938-5771018)。
一、概述
(一)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7年,大石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兼任,抽调业务素质强的年轻干部2名,具体负责全镇政务公开的组织、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2017年,制定下发了《大石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累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0余次,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二)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分为电子和纸质两个版本。电子版本主要以甘谷县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构成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纸质版本目录主要是告知公众公开事项、公开范围和承办单位等信息,具有政府信息公开“说明书”功能。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制度情况
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制定了《大石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大石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大石镇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大石镇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制度》、《大石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全镇各村设置公开栏26面,制作了各种公示牌80余块,并积极组织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二是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抓关键环节和热点问题。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并及时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既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相互的了解,又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公开内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共收集整理镇本级公开类、职能类、服务类、规范性文件类、法律法规类、工作动态类、公共事业公开类7个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政府的各类报告、政府重大事项、应急管理、政府职权事项及扶贫、医疗、社会保障、法定职能、工作规则、工作纪律、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共计185条,累计公开253次。
(六)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互联网和公开栏及时公开职能类信息、许可类信息、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服务类信息、法律法规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六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些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一是栏、墙公开形式。如政务公开板、村务公开板等。二是公开形式多样化。如利用县门户网站、广播、会议通报、公开信等方式。通过上述形式,确保了我镇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实”。部分信息公开义务人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二是信息收集不及时,公开内容不丰富。少数村干部对实行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使得信息收集不及时公开不及时;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信息公开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
三、下段打算
2018年,我镇将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全面性和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府工作、重大事件等信息进行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甘谷县大石人民政府
二0一八年二月九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