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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20230428-163848-136 时间:2023-02-16 来源:磐安镇   
 

磐安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磐安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水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现将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进行总结汇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甘谷县人民政府(http://www.gangu.gov.cn/)网站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请与磐安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谷县磐安镇西街村1号;邮编:741211;联系电话:0938-5685101)。具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2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目标,以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重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度磐安镇共公开政府部门信息107条,其中政务动态68条、公示公告18条、政策文件10条、政策解读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磐安镇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照每一栏目的要求,每月或每季度进行公开,确保群众及时获得所需信息。二是重视信息发布时的审查,对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由专人认真起草,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一签审后,再由平台管理员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告。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后的监管,镇政府每时段定时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日常内容进行更新、复核及纠错。并根据省、市、县政府网站监测报告反馈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无错别字、无效链接和涉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设立“机关简介、领导之窗、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草案意见征集反馈、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 ,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二是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公开新平台。三是利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使村民及时了解镇党委政府的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例。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全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务公开事项还需认真梳理公布。二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四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创新。

改进措施: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检査监督力度。安排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