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甘谷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20230428-163841-539 时间:2023-01-12 来源:甘谷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告编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甘谷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数据统计期限2022年11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有疑,请联系甘谷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8-5636359,邮编:741200

2022年,我局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 根据职责分工要求,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有力推动了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度应急管理局共公开政府部门信息87条,其中政务动态65条,法律法规3条,公示公告9条,政策文件6条,政策解读4条。创新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电视、微信公众平台和工作群等媒体途径,积极公开应急监管与服务的信息。完善了“甘谷应急”微信公众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企业都分层次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共建立微信群2个,纳入群成员729人,及时传达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发布全县应急工作动态。在政府网站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形势方面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热点、焦点信息进行全方位的公开,对于应急工作计划、重点监督治理的生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事故调查报告、行政许可、事故应对处置、预警和预防、法律制度及政策依据等基本信息及时公开,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应急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各个股室的职责,由分管副局长负责,专门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此项工作。2、采取下发文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公示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由股室提出需要公开的内容,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3、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将信息内容上传到县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在县政务网站上公告,确保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目前无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要依托甘谷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务动态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信息股,由专人负责开展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序地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8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多种途径宣传的力度不够,信息收集量较少,形式单一,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拓展。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政务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等内容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坚持做到从行政决策到结果的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