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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1674015691738567 时间:2023-01-18 来源: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五公开”,在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条,其中:发布政务动态55条,公示公告56条,草案征集2条,政策文件10条,政策解读10条。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中心、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组织人员认真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清理,开展了回头看。对阶段性发布的信息、公示公告中的包含公民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的文件和网页进行全面删除或脱敏处理。
    四是强化监督保障。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中心主任、股室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工作,网站管理、信息公开、公众号维护、网站留言答复办理工作由局政务服务股负责牵头协调,各中心、股室、按照各自业务情况,负责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务服务股专人负责进行网站的维护和建设。根据我局工作职责,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统一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了公开信息的职责,明确公开范围,畅通公开渠道,完善监督和保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定为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股室设置、部门职能、办事指南、部门文件、“三公经费”等内容,由各中心、股室根据群众的关注度提供公开的项目,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后,确定必须公开的工作信息内容,由局政务服务股具体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改进方法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出了努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不够。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