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甘谷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甘谷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甘谷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自然地理概况
(一)地形地貌
甘谷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西北。地处东经104°58′至105°31′,北纬34°31′至35°03′之间,东临秦安县、麦积区,南接秦州区、礼县,西与武山县接壤,北与通渭县为邻。天定高速、316国道及陇海铁路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全县辖13镇2乡405个村10个社区,总人口63.41万人。县内山脉纵横,地势总体南高北低。全县南北长60公里,东西宽49公里,总面积1572.6平方公里。渭河东西横贯全县,境内河流总长131.1公里,平均泾流82867.4万平方米。南部山区为秦岭山脉西延,北部山区为六盘山余脉,由于两大山系交汇,渭河水系及各支流长期切割,致使境内梁、峁、沟、壑起伏纵横,湾、坪、川、滩相互交错,山多川少,水源贫乏,十年九旱,灾害频发。渭河两岸为冲积小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灌溉便利,宜于种植,是全县主要农业经济区。全县平均海拔1972米,最低1228米,最高2716米,相对高差1488米。
(二)气象特征
我县处于大陆腹地,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干夏湿,光照充足,雨量偏少。年平均气温10.7°C。正常年份年降水量437.3毫米左右,因受季风影响,降水量分布极不均匀,冬季占全年的3%,春季占全年的21%,夏季占全年的51%,秋季占全年的25%。干旱、霜冻、冰雹、洪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制约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三)土壤特征
县域内土壤类型复杂,共计有9类29种。其中绵土类最多,占总面积的63.38%,红土类占16.4%,淀土类占10.42%,黑土褐土类占9.8%。矿产资源有10多种,主要开采的矿种有砖瓦用粘土、砂石、水泥用大理岩、花岗岩矿等,其它矿种因储量小,品位低,暂未开发利用。
二、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
县域内黄土分布面广,覆盖较厚,加上黄土垂直节理、裂隙发育,造成区域内地质环境十分脆弱,滑坡、泥石流、崩塌、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特别是2013年,我县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并受“7.22”岷县漳县地震波及,全县共发生97处大小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5个乡镇61个行政村,威胁人口众多,经济损失严重,潜在经济损失巨大。2017年年初,结合新老地质灾害实际,经地质灾害专家现场排查,全县共确定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危害较为严重的隐患点71处,其中特大型3处、大型33处、中型11处、小型22处;威胁人口小于100人的20处,100—1000人的43处,大于1000人的3处,分布在全县15个乡镇。
滑坡灾害主要分布于黄土层较厚的黄土丘陵前缘较陡地区,我县南北两山均有新老滑坡现象。如古坡镇的沟门村李家庄组、金山镇的移家湾孟家山、六峰镇的麦堆坪村等均不同程度的存在滑坡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泥石流灾害分布较广。我县山峦叠障,沟谷发育为泥石流灾害发生提供了便利条件。最为突出的有大像山镇范围内的大小砂沟,由于黄土坡体较为发育、岩层松软破碎,再加上人为堆放垃圾不科学,形成大量松散堆积物,一旦遇到大暴雨冲袭,即可诱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灾害的发育,与地形条件十分密切。山坡坡度陡,形成较大的临空面,加上岩土体结构松散,节理裂隙发育,都是上述两种灾害发生的必要条件。同时该灾害的发育,与人为采矿、削坡建房、开山修路有关,因此,只要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地方,就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二)2016年地质灾害情况分析
2016年,我县降雨量达到365.6毫米,比历年平均值437.3毫米偏少16 %,降水过程较平稳,未发生较大规模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的迅猛发展,一些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地面塌陷、滑坡、不稳定斜坡)时有发生,地质灾害隐患在一些地方比较严重、潜在危险尚未彻底排除,防治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2017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预计今年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引发因素仍将以强降雨为主,其次为地质环境因素、冻融及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
1.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分析
(1)降水趋势预测。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条件使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近年来我县旱涝交错天气频率增高,导致地质灾害频发。进入汛期后,可能出现局地短时集中高强度降雨、局部强暴雨或长时间降雨等极端异常天气影响,直接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性大。
(2)地质环境因素。我县位于陇西黄土高原和秦岭山地、六盘山山地过渡地带,绝大部分属黄土丘陵区。县内黄土分布面广,覆盖较厚,加之黄土垂直节理裂隙发育,造成地质环境十分脆弱,遭遇极端天气,具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条件。
(3)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2017年全县工程活动强度仍较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尤其是在建公路沿线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包括废弃矿点)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农村建房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对斜边坡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发育趋势预测
综合降雨趋势预测、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及自然灾害影响,险情在主汛期将进一步加剧,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可能性仍然存在。预测地质灾害易发期主要在3—4月冰雪冻融期和5—10月主汛期,以自然因素引发为主,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1月、2月、11月、12月为相对低发期,主要引发以人类工程活动为主,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
三、防灾预案点的选定
(一)防灾预案点的选定原则
1.稳定性差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点。
2.对城镇、村庄、工矿企业、学校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点。
3.威胁公路、铁路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点。
4.可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点。
5.尾矿和废渣堆放点可能因暴雨诱发矿渣泥石流隐患的地质灾害点。
以上5种情况均为选定预案点的原则。
(二)防灾预案典型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点的确定
重点是县域内存在滑坡、不稳定斜坡、崩塌、泥石流沟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2)。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国土、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领导、决策和协调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全面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成员单位的防治职责分组划分如下:
第一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组
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根据《条例》规定,对于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地质灾害监测义务。对于其它地质灾害,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务、交通及有关乡镇对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动态监测。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县建设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
第二组:地质灾害预报和危险区公告组
主要职责: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报工作,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进行预报;按照地质灾害危险区公告制度规定,县政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设置警示标志,向社会进行公告。制止在危险区内操作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一切活动。同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气象局、文广局、规划局
第三组:地质灾害论证认定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并认定。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县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局、气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第四组:地质灾害治理组
主要职责:按照《条例》规定,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治理责任由造成地质灾害的单位承担。对于因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由县政府承担主要治理责任,防治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各乡镇、建设单位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水务局、规划局
按照上述职责分工,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乡镇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县上下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二)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认真编制防灾方案
各乡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要全面排查,随时掌握,发现地质灾害后,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跟踪监测和应急防治工作。对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各类矿山矿渣堆放等可能出现的险情要现场勘测,圈定隐患点,树立明显标志牌,制定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出台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防治责任、安全保障等各方面强化制度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把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规定,“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作为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条件之一。不符合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及审批手续”。灾后重建点、新农村和异地搬迁选址中也要坚持注重地质灾害的避让和防治工作,也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目前,我县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仍然是滑坡和泥石流。其防治对策是:1.修筑地面和地下排水沟道,以排除坡体附近地表水和地下水,减少滑坡诱发因素。削坡减载减缓坡角,在坡角处采取积石、人工砌墙等支挡措施,以增强坡体稳固性能。2.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提高植被覆盖指数,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做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并举、治管结合,坚决制止人为破坏带来的地质灾害隐患。3.加强管理,依法治矿。武家河矿山企业矿渣堆放不够合理,如处理不及时,遇到大暴雨,很可能人为造成泥石流,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县国土资源局与安监局和环保局要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对已堆放的矿渣作出科学处置,否则,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4.对居住在已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内的住户,要通过宣传教育、思想动员等工作,适时进行搬迁避让。5.对危险性不大的地面裂缝、塌陷等隐患点要通过回填裂缝并夯实基础等手段强化管理。6.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做到早知道、早预防。7.尽快完成大像山镇大砂沟泥石流治理650万元项目和9乡镇1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1932万元搬迁避让项目。8.积极申报武家河镇武家河村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力争通过立项审批。通过重点防治和长期努力,改善和降低地质灾害对人类的侵害。
(五)加强预警监测,搞好协调配合,全面落实防灾措施
做好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工作,准确预报灾情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是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要做好预测预报,县气象局、国土资源局要及时通报汛期较大的雨情、水情和造成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灾害的可能性。二是做好防治和监测工作,各乡镇要落实汛期“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上报,力争尽快解决,把防范工作做到灾情发生之前。要充分依靠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的险情防范工作要指定专人进行观察,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发现险情要按照本乡镇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三是要对有关防灾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必要的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党团、预备役组织在抢险救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确保灾害发生后的各项预防救灾措施的落实。四是要建立信息畅通、运行高效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各乡镇要确定专门人员,按照《甘肃省突发性地质灾害速报表》的要求,对发生的各类地质灾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及地质灾害成功预报的实例等及时上报,并根据气象预报做好本地区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测分析和防治工作。于每月18日前将各种报表填报盖章后报县国土资源局以便汇总上报。五是各乡镇要根据今年责任书签订的地质灾害防治内容与村组延伸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防治责任。
(六)严格落实防治工作奖惩制度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专门用于地质灾害的调查和应急防治工作。要健全完善各项防治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防患于未然。对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和治理费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地质灾害,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甘谷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3.甘谷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值班表
附件1
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马福胜 副县长
成 员: 刘 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世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 杰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董德福 县教体局局长
姚德林 县工信局局长
柴全明 县公安局局长
张广明 县民政局局长
王旭红 县财政局局长
王亚东 县环保局局长
李 健 县建设局局长
王耕晨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文定 县水务局局长
牛 勃 县文广局局长
薛希武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张 强 县安监局局长
张 锐 县规划局局长
陈胜利 县地震局局长
刘 峰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郭盛平 县粮食局局长
苟霁虹 县气象局局长
李进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牛翔宇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赵 屿 甘谷公路段段长
张 博 中国电信甘谷分公司总经理
王旭辉 中国移动甘谷分公司总经理
张 升 中国联通甘谷分公司总经理
何正军 国网甘谷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张世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进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