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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20230420-174810-467 时间:2017-11-01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规范政府依法行政行为,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46 号)和《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7号)的规定,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2016年12月31日之前由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清理完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保留《甘谷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废止《甘谷县县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现将本次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甘谷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谷政发
〔2013〕111号
2 甘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
办法
谷政发
〔2013〕168号
3 甘谷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施细则 谷政发
〔2014〕154号
4 甘谷县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谷政发
〔2014〕169号
5 甘谷县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办法 谷政发
〔2015〕30号
6 甘谷县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谷政发
〔2015〕66号
7 甘谷县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办法 谷政发
〔2015〕112号
8 甘谷县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谷政发
〔2016〕23号
 
 
 
 
附件2
 
废止的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理由
1 甘谷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
管理办法
谷政办发
〔2012〕131号
未按照“三统一”制度报备
2 甘谷县市政消防栓管理规定 谷政办发
〔2014〕17号
未按照“三统一”制度报备
3 甘谷县建设项目违法规划许可
行为查处办法
谷政办发
〔2015〕76号
未按照“三统一”制度报备
4 甘谷县县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
暂行办法
谷政办发
〔2016〕111号
未按照“三统一”制度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