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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谷县全面推进 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20230420-174808-373 时间:2017-10-12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谷县全面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甘谷县全面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甘谷县全面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财政管理效率,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1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财预〔2014〕45号)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就推进我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政绩效管理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财政管理模式。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对于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加快推进和实施财政绩效管理,已成为当前和今后我县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财政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我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财政绩效管理,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不断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财政运行机制风险,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财政绩效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财政绩效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牵头,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协力推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县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是本部门财政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检查,督促并侧重事中、事后的财政监督和结果应用的再监督。
   2.统筹规划,远近结合。县政府统筹谋划本地区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确定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县财政、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县财政绩效管理的推进情况,制定本部门的财政绩效管理规划,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有年度目标,又要有中长期规划,建立完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的机制。
  3.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县财政、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扩大财政绩效管理覆盖面。要逐年增加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和绩效评价项目,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的财政绩效管理机制。
  4.改革创新,协力推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既要适应新常态新任务的需要,解决当前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又要敢于突破旧框架旧观念的束缚,大胆探索,创新管理理念、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内部流程,从制度机制上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充分发挥财政及相关部门的能动性,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力量推进财政绩效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时,要根据县政府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财政绩效计划,向县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目标。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也要结合自身特点,明确绩效目标,加强编制管理。 
  2.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财政部门应要求报送部门进行调整、修改;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3.绩效目标批复。财政预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部门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二)开展绩效运行监督管理 
  县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监督部门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对财政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应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与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
  (三)实施绩效评价 
  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1.实施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自评和财政再评价。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财政部门要对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对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自评实施再评价。
  2.实施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县财政部门要选择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深远的重大民生支出项目进行重点评价;要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逐步推进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执行单位要认真研究绩效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支出行为,降低支出成本。
  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财政部门要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部门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
  3.建立健全绩效报告机制。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提交财政绩效报告,说明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财政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纠正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县财政部门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本级部门财政绩效管理综合情况、重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逐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将财政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要将财政绩效管理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构建管理制度体系。县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绩效管理的发展方向、基本目标、工作任务,抓紧研究制定财政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是要加紧研究制定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中介、专家、数据库和档案等管理办法;完善预算单位决算报表、资产配置标准、部门项目支出标准等体系建设。二是要加强业务规程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制定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财政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衔接。
  (二)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快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设计和修订补充,建立科学、规范、实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形成涵盖各类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要加强各类标准的收集和整理,形成体现计划、行业、专业、历史等各方面特点的各类评价标准;要强化评价权重设置的研究,选取各种科学的方法,合理设置权重分值,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提供支撑。
  (三)创新评价方式方法。县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创新评价方式,逐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多种绩效评价方式,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研究借鉴先进经验,形成较为完善的方法体系,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公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由组织、宣传、财政、人社、发改、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府财政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推进和考核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财政部门要健全财政绩效管理专门机构,安排专项经费,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三是各级审计部门要将绩效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积极探索实现绩效审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客观反映财政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整改。四是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培育本部门的财政绩效管理队伍,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力量,联合开展工作。五是要组建财政绩效管理第三方队伍,建立覆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财政绩效管理专家学者库,积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行业咨询等中介机构参与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二)完善技术保障。加快推进以财政绩效管理信息网络、绩效信息平台、绩效指标库、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借助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实现财政绩效管理的信息化和科学化。
  (三)推进相关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实施中、长期预算管理,编制滚动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约束,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制定资产配置标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同时细化政府采购目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财政绩效管理的目的、意义,强化财政绩效意识,培育绩效管理文化,为财政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加强财政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作风建设和服务意识,有效提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 建立考核机制。建立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在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的同时,将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县财政部门要制定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本级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