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政办发〔2017〕39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谷县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甘谷县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0日
甘谷县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解决县城内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天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食品安全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存在问题通报的紧急通知》(天食安办明电〔2017〕9号)精神和5月10日全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紧盯食品安全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问题大检查、大整治,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检查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靠实,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全县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整改阶段安排
(一)集中摸排阶段(2017年5月10日—5月12日)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对照省食安办通报问题,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全力排查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梳理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推动落实。
(二)全面整改阶段(2017年5月13日—5月31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能,根据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有序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完成省食安办通报问题的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30日)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查漏补缺,巩固提升,确保整治工作达到既定目标,要保持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常态化、监管机制长效化,不断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政府职责
1.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力量配备。在机构改革中,全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核定编制111人,实际配备95人,上岗率为86%。针对该问题,县政府拟通过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其他单位调入等方式,争取年内达到核定编制人数,配齐基层食药监管人员,夯实监管力量,确保乡镇食药监所更好地开展工作。
2.完善乡镇食药监所组织力量建设。针对西坪镇、大庄镇、八里湾镇、大石镇、礼辛镇、古坡镇、谢家湾乡、武家河镇8个食药监所所长空缺的问题,本着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县政府将选用一批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任上述乡镇所所长,并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把好食品生产经营的准入关。要加强日常监管,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储存条件符合规定,设施设备有效运转,严禁企业擅自改变经营条件。
2.发挥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作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质量授权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检查和考核工作。
3.全面开展生产经营自查工作。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自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有记录、有整改。监管人员要定期对自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按要求做好核查记录。
4.深入整治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环境检查,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卫生整洁,“三防”设施到位,严格把从业人员生活与食品作业区域分开、清洁与非清洁操作区域分开、食品与非食品存储区域分开,空间布局流程要符合规定,防止加工经营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符合规定,合理处置餐厨废弃物。
5.强力推进“名厨亮灶”工作。年内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力争达到100%,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要对后厨进行改造,保证“明档操作”,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要使用视频传输技术,落实“明厨亮灶”。
(三)全面靠实监管责任
1.加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强化监管能力,建立能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的监管队伍。
2.有力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要全面整改监管执法中存在的宽、松、软现象,严厉查处普遍存在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卫生状况较差等问题,要严格落实督查、考核、通报机制,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3.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教育。要高度重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集中培训、集体约谈、发放资料等方式做好培训教育工作,使食品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秩序。农业、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抓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要按照抓使用倒逼零售、抓零售倒逼批发、抓批发倒逼产地的原则,重点抓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做好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全县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二)做好协调联动。县食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协调、重督查,促进部门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跟踪督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有力抓好整治工作落实,县食安委将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0日印发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