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县级储备粮增储和轮换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20230420-174759-556 时间:2018-04-16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谷政办发〔2018〕36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县级储备粮增储和轮换任务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县级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县域粮食安全,根据天水市粮食局《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县区级储备粮增储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天市粮发〔2017〕145号)和《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谷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谷政发〔2007〕12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2018年,将新增县级储备粮200万斤;下达县级储备粮轮换任务400万斤,县级储备油轮换任务40万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储和轮换储备粮数量、质量和资金来源
  2018年新增县级储备粮200万斤。对2008年建立的400万斤县级储备粮和40万斤县级储备食用油,按照先轮入后轮出的方式进行轮换,增储和轮入小麦标准为国标二等小麦,轮入的食油标准为国标四级菜油。所需资金由县粮食局、财政局和农发行武山县支行协商,申请储备粮增储和轮换贷款解决。
  二、储备费用
  新增县级储备粮费用补贴遵照省、市储备粮补贴标准,按每年每斤0.05元补贴,银行利息据实支付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要求
  1.今年的储备粮增储和轮换必须保质保量于12月底前完成任务。
    2.储备粮完成增储和轮换后,由县粮食局向县政府写出申请验收报告,县政府将组织县发改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武山县支行共同验收,共同监督管理。
  3.县财政局要将储备粮利息费用和轮换价差亏损列入当年预算,按季拨付承储企业,确保县级储备粮体系的正常运转。
  4.县粮食局要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入库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一符三专四落实”责任制,确保储备粮数量完整、质量完好。未经县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5.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县级储备粮体系建设,切实做到制度完善、管理严格,真正使储备粮油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