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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20230420-174735-924 时间:2018-12-10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谷政办发〔2018〕1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有效推动“减证便民”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消除烦扰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和“奇葩”证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级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41项,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继续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对县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要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附件:县级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