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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谷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gxrmzf/2024-00387 时间:2018-05-21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谷政办发〔2018〕56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谷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甘谷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甘谷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2017年度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及2018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一)全县地质灾害概况及分布特征。截至2018年3月,全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80处(较2017年增加5处),其中滑坡51处,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19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1处。
    滑坡灾害主要分布于黄土层较厚的黄土丘陵前缘较陡地区,我县南北两山均有新老滑坡现象。如古坡镇的沟门村李家庄组、金山镇的移家湾孟家山、六峰镇的麦堆坪村等均不同程度的存在滑坡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泥石流灾害集中分布于县城周边。最为突出的有大像山镇范围内的大小砂沟,由于黄土坡体较为发育、岩层松软破碎,再加上人为堆放垃圾不科学,形成大量松散堆积物,一旦遇到大暴雨冲袭,即可诱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崩塌灾害以土质崩塌为主(主要为黄土崩塌,次为堆积层崩塌),局部为岩质崩塌,主要分布于西坪镇、磐安镇、大像山镇一带。崩塌体多属小型,发育于坡度大于45°以上的黄土陡坡、陡崖地段。较为典型的崩塌为磐安镇三十里铺程家新庄崩塌,该崩塌为岩质崩塌,坡体近直立。
    不稳定斜坡灾害多为土质斜坡(坡体多由黄土构成,部分为碎石土),主要为坡脚盲目开挖,雨水冲刷形成,在古坡镇、磐安镇、及西坪镇一带比较发育。    
    受黄土广布的地质条件控制,全县境内目前发现的地面塌陷为发育在黄土分布区的土洞型地面塌陷,数量较少,如大像山镇马鞍山村。
    (二)小砂沟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概况。甘谷县小砂沟位于县城西南部,流域面积25.67平方公里,主沟长17.8公里。沟内有支沟19条,冲沟49条,流域相对高差440米。现有3个自然村,1所小学,1600多人。小砂沟与大砂沟在主城区交汇,历史上曾多次爆发山洪泥石流,并造成了严重危害。两沟属发展期的泥石流沟,且沟口城乡居民分布密集,下游直接威胁县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极大的泥石流灾害隐患,危害等级为特大型。
    二、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环境十分脆弱,且地处中国主要地震带,地震相对活跃,地震引起的地表变形扩展效应明显,加之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频率、强度和区域分布复杂多变,局地突发性强降水等极端天气频现,受强降水和地震等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概率相对较大。2013年受极端天气事件及九寨沟7.0级地震波及影响,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3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7万元,潜在经济损失2430万元,其中滑坡灾害7起,崩塌灾害5起,地面湿陷2起。
    综合分析2017年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充分考虑全县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工程建设活动强度、汛期气象趋势分析、地表变形扩展效应等因素影响,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总体形势可能更加严峻,主要引发因素仍将以强降水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和地质环境因素等,灾害类型仍将以滑坡、崩塌为主,其次为泥石流、地面湿陷、地裂缝等。
     (一)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分析
    1.降水趋势预测。近年来我县旱涝交错天气频率增高,导致地质灾害频发。2017年全市平均气温为9.1~12.5℃,比历年同期偏高0.6~1.4℃;降水量为466.0毫米,比历年平均值437.3毫米偏多7 %。4月中旬至下旬、6月中旬至下旬,全县降水量比历年偏少60%以上,达到干旱指标。汛期强对流天气频发,共出现冰雹11(场)次。8月6日,全县出现大范围强降水天气,甘谷县六峰镇降水量达到66.1毫米。
    据气象局预测和综合分析,今年我县整体气候状况属偏差气候年景。预计汛期6~9月降水量为270~285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约1成,降水过程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之前,其中6月偏多2成、7月偏多1成、8月偏少2~3成;第一场透雨(≥10毫米降水)出现日期比往年略早,出现在4月23日。局地性暴雨发生场次约为4场,局地性冰雹发生次数约为5—7次,发生场次均较历年同期偏多。今年在欧洲遭遇极寒、北极升温创纪录等全球天气气候事件极易发生,由此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性增大。
    2.地质环境因素。我县位于陇西黄土高原和秦岭山地、六盘山山地过渡地带,绝大部分属黄土丘陵区,具有四季分明,冬春干旱少雨,夏秋湿热多雨的气候特点。区域内黄土分布面广,覆盖较厚,黄土垂直节理、裂隙发育,区域内地质环境十分脆弱,黄土与下伏基岩或新近系泥岩接触面结构软弱,丘陵山地坡角一般大于20°,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加之“5.12”汶川地震、“7.22”岷县漳县6.6级地震、2013年“7.25”暴洪灾害、九寨沟7.0级地震对地质环境的剧烈影响,灾害叠加效应明显,一些潜在隐患点很难识别。因此,受地质环境因素影响,地质灾害隐患成灾的可能性加剧,此外,黄土丘陵区在雪融、春灌期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2018年全县工程活动强度仍较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尤其是公路沿线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包括废弃矿点)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公路隧道施工弃碴弃土极易形成泥石流物源。山地丘陵区平山造地、农村临山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或对斜边坡不合理地开挖、加载等,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育趋势预测。预计2018年地质灾害发育频度及危害程度较2017年略有上升。预测地质灾害高发期为3—4月冰雪消融春灌期和5—10月主汛期,引发原因以自然因素为主。1月、2月、11月、12月为低发期,引发原因以人类工程活动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治区
    (一)重点防范期。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候和雨情趋势预测,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主要引发因素等,确定重点防范期为3—10月。
    3—4月(冰雪消融春灌期):冻土地带和积雪较多的崩塌、滑坡体以及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应重点防范。同时,还应防范春季灌溉期台(塬)边缘地带崩塌、滑坡灾害的发生。
    5—10月(主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和主要防范期,重点防范因强降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易发区以及各类建设活动或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密集区,特别是切坡、采矿等易引发崩塌、滑坡等灾害的区域,应当全年防范。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选定原则。以下5种情况均为选定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原则。
    1.稳定性差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点。
    2.对城镇、村庄、工矿企业、学校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点。
    3.威胁公路、铁路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点。
    4.可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点。
    5.尾矿和废渣堆放点可能因暴雨诱发矿渣泥石流隐患的地质灾害点。
    (三)防治方案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定。重点是县域内存在滑坡、不稳定斜坡、崩塌、泥石流沟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2)。
    四、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武装新思想、新理念,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坚定事业发展信心,全面贯彻中央改革部署,大力推进创新驱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创新举措,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一)开展隐患排查巡查。各乡镇要把隐患排查作为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贯彻落实 “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准确掌握各隐患点变化情况、发展趋势,实现动态管理,确保灾情、险情能够及时发现,提早处置;要从严贯彻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点)要设置醒目的危险警示标牌,重大灾害隐患点,要确定专人全天值守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发出可靠明显的预警信号,启动防灾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按照速报程序迅速上报,并做好续报,确保信息畅通;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及时发放“两卡”,栽设警示标示,制定应急预案,确定监测、值班、预警人员和应急避险场所,全面落实监防责任。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排查、巡查、值班值守、预警发布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认。
    (二)健全群测群防网络。2016年我县完成了以“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实现了均衡发展,整体提高。各乡镇要继续深化和巩固“十有县”建设成果,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稳步提升;同时,要不断完善县、乡、村、村民小组及监测点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并在国土资源所全面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达到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标准。
    (三)推进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全面落实《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4—2018年)》。2014年度甘谷县大砂沟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在通过初验的基础上,要积极申报项目终验;积极申报武家河镇武家河村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和新兴镇颉家村海涵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力争通过立项审批。通过重点防治和长期努力,改善和降低地质灾害对人类的侵害。
    (四)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临灾应急避险能力和处置能力。要积极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互助组织,要依托乡村文化广场项目,大力推进隐患点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优化功能分区。县国土资源局要及时采购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并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重要论述为指导,不断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勇于开拓、求实创新。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关口前置、重心下移,突出“防”的作用,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防范;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完善机制、综合施策,提升“抗”的能力,做到监防周密、减轻风险;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理念,凝聚各方力量、统一调度指挥,提高“救”的效率,实现单一到整体、分散到集中;要牢固树立贯彻“五位一体”发展新理念,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协调保障,加强“治”的力度,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治理生态效益,做到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国土、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领导、决策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全面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成员单位的防治职责分组划分如下:
    第一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组
    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根据《条例》规定,对于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地质灾害监测义务。对于其它地质灾害,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务、交通及有关乡镇对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动态监测。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县建设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
    第二组:地质灾害预报和危险区公告组
    主要职责: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报工作,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进行预报;按照地质灾害危险区公告制度规定,县政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设置警示标志,向社会进行公告。制止在危险区内操作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一切活动。同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气象局、文广局、规划局
    第三组:地质灾害论证认定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并认定。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县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局、气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第四组:地质灾害治理组
    主要职责:按照《条例》规定,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治理责任由造成地质灾害的单位承担。对于因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由县政府承担主要治理责任,防治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各乡镇、建设单位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水务局、规划局
    按照上述职责分工,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乡镇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县上下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二)加强协调配合。发改、国土、建设、民政、交通、水利、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在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要在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规划以及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不断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协调不同规划,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三)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标准,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要求和规范规程,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四)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甘肃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对照《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全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要求,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加大协调保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加大防治投入。对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对较重、一般的地质灾害,要多种渠道争取防治资金,县财政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良好机制,让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整合专业技术力量,配齐配强应急中心和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依托驻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落实应急专家库建设;加强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装备、有物资、有经费,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七)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励研制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逐步建成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机构、技术体系和信息系统,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治工作水平。
    (八)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威胁公路、通信、水利水电等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威胁企业矿区、厂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该企业负责组织监测;威胁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学校所在乡镇、村或居委会协助学校组织监测;威胁机关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本单位或几个单位协商组织监测;威胁居民及农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村级组织监测;对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县、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门监测,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24小时专人监测并加强对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的巡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预报,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预防措施。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九)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任何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1.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甘谷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1:
 
    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马福胜    副县长
    副组长: 陈华维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世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魏  杰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董德福    县教体局局长
             姚德林    县工信局局长
             柴全明    县公安局局长
             张广明    县民政局局长
             杜廷效    县财政局局长
             王亚东    县环保局局长
             李  健    县建设局局长
             王耕晨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文定    县水务局局长
             牛  勃    县文广局局长
             薛希武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张  强    县安监局局长
             张  锐    县规划局局长
             张建林    县地震局局长
             刘  峰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郭胜平    县粮食局局长
             苟霁虹    县气象局局长
             李进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牛翔宇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赵  屿    甘谷公路段段长
             吴东红    中国电信甘谷分公司总经理
             王旭辉    中国移动甘谷分公司总经理
             张  升    中国联通甘谷分公司总经理
             何正军    国网甘谷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张世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进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附件2:http://www.gangu.gov.cn/xxgk/uploadfile/2018/0521/201805210445296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