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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gxrmzf/2023-00019 时间:2023-02-28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谷政办发〔2023〕14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水节约发〔2023〕7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中央提出的“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以水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高效的水资源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对于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省市深度节水控水工作要求,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把节水作为解决全县水资源短缺问题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以先进节水标准体系为导向,突出重点行业、抓好重点环节、落实重点任务,全面建设“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利用高效、节水自律、监管有效”的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效益,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全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在更加注重节约用水的同时,服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加快形成节约资源的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对标先进、深挖潜力。对标先进水平,建立节水标准体系,将节水贯穿到社会所有用水主体和各用水环节。综合采取法律、政策、行政、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等手段,挖掘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3.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根据县域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着眼重点领域,建设节水示范载体。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4.政府引领、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引导、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规范和引导全社会用水行为,突出节水制度创新,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5.全民参与、自觉节水。加强节水宣传,强化节约用水、依法用水、有偿用水意识,增强全民水忧患意识,自觉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总体目标

为确保全县2023年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2)要求,总体目标是:计划用水率达到10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 50% 以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面积100%完成,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奖励机制,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资源费按标准足额征收,新(改、扩)建项目全面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5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达到20%以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内,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0%以上,公众节水意识显著增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分达到85分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实现依法管水

1.实行定额管理,实现区域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将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紧密结合,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级分解,明确区域用水强度控制要求,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 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统计局、甘谷供水公司)

2.加强计划管理,强化取用水过程监管。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实际,结合取用水单位生产能力、水权指标及用水定额,将用水总量计划指标分解到各行业各单位,使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责任单位: 水务局、甘谷供水公司)

3.强化计量管理,实现精准计量。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要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其他各行业要全部实现计量用水。(责任单位: 水务局、工信局、甘谷供水公司)

4.落实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加强取用水过程监督,精准建立取水台账,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做到应收尽收,水资源费征收率达到100%。(责任单位: 水务局)

5. 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审批关口。有项目审批权的单位要严把节水“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审批关口,新(改、扩)建项目全面落实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凡不符合节水“三同时”要求的项目审批单位一律不予审批,不得投产建设,验收单位对违反节水“三同时”制度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整改到位。(责任单位: 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

(二)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节水机制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各相关职能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60)精神,抓好各自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甘谷供水公司)

(三)建设节水载体,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通过工程措施科学配置,合理调配地表水与地下水,新鲜水与再生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开展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耗等节水行动,强化行业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1.农业节水。积极发展节水型林果业和养殖业,优化用水结构,提高农业用水总体保障水平。通过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积极落实农业节水增产行动。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等节水灌溉新技术,大力推广改土蓄水、保土蓄水、工程蓄水、覆盖保水、农耕农艺抗旱节水、覆盖保墒等节水保墒旱作农业新技术。推进老旧灌区节水改造,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和监督,明确农业节水工程设施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行计量收费,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积极推行农业节水信息化,在有条件的灌区实行灌溉用水自动化、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相关乡镇)

2.工业节水。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引导企业推广高效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开展节水减污增效活动,促进工业废水“零排放”。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企业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 加强节水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新(改、扩) 建项目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快智能水表推广使用,鼓励重点监控用水企业建立用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的管控系统。到2023年,全县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 50% 以上。(责任单位:工信局、水务局、甘谷供水公司)

3.公共机构节水。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宣传,在各类用水场所张贴节水宣传标识标语,实现节水宣传与管理并重。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要加强机关单位、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广节水技术改造,2023年节水型公共机构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 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水务局)

4.城镇生活节水。加快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新建小区各项用水器具必须达到国家强制性节水标准,积极推进对老旧小区的节水化改造,2023年居民小区达到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标准的20%以上。强化洗浴、洗车、宾馆、饭店、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用水节水管理。(责任单位: 住建局、住房中心)

(四)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

科学规划布设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大力改造老旧网管,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进度,完善供水管网检漏、维修、抢修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提高用水效率。2023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 甘谷供水公司)

(五)广泛推广节水型器具和产品

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城镇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责任单位:住建局、住房中心、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用好再生水,构建多元用水格局

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把中水利用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内容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和支持再生水开发利用。城市建设要考虑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加快建设中水利用设施,出台中水替代新水优惠政策。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再生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严禁取用地下水,对现有自备井一律关闭。2023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 住建局)

(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水意识

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节水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水宣传,广泛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意义、成果及典型案例,强化节水护水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全县各类节水示范载体、平台作用,因地制宜开展节水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普及水情和节水知识。鼓励和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生活和生产方式。(责任单位: 水务局、教育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甘谷供水公司)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底) 。依据《甘肃省 2023 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立足县情实际,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时间节点。各行业、各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提出切合实际、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5月底)。各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明确本单位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体目标、年度任务、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制度,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责任分解表》,查漏补缺,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自分管领域经得住评估验收,确保考核不失分,并收集整理本单位及管辖领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资料,完成既定目标。

第三阶段:整改汇总阶段(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由水务局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工作组,对各行业、各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被检查行业和单位要根据检查中反馈意见扎实整改,补齐短板不足,完善后向水务局报送资料,水务局负责整理汇总。

第四阶段:自评自验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5日)。县上成立专门工作组,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指标责任分解表》要求,对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进行自评考核,确保自评分达到85分以上。自评达标后,由县水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节水型社会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自评分情况及逐项说明材料,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

第五阶段:省市级验收阶段(2023年7月16日起)。7月中旬申请天水市水务局对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进行技术预评估。各责任单位对市级预评估发现的问题扎实整改,达标后由市水务局上报省水利厅进行技术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意见。

第六阶段:验收备案阶段(2023年8月1日—2023年10月底)。各单位、各行业根据省市评估反馈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力补弱项和短板,扎实工作,依据标准充实材料,准备好11月底省水利厅组织的行政验收,验收达标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水利厅上报水利部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全面推进实施;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协作配合、齐力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对政策实施、水价机制落实、资金投入、建设项目节水、供水管网改造、再生水利用、农业节水等县域节水达标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压茬推进,保证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推进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三)多方措施资金,完善激励机制。节水工作是社会性、公益性较强的基础建设,要按照国家、集体、社会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机制。各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补助资金,县财政要克服困难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必须解决的短板,确保能够争取到的分值不失分。要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等补助方式,对工作开展力度大、成效好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要积极探索市场机制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工业供水、污水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并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四)强化公众参与,严肃督查问责。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把节水宣传作为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大力推进水资源科学管理、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宣传动员,倡导科学用水方式,增强公众惜水、爱水意识,形成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为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对推进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导致未完成任务的,县上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做好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现成立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忠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恒刚 县委常委、副县长

金 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恩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继福 县水务局局长

张海平 县住建局局长

杜廷效 县财政局局长

刘晓明 县发改局局长

王立斌 县工信局局长

李果香 县教育局局长

朱志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红菊 县卫健局局长

张维东 县统计局局长

姚德林 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局长

宋红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蒋亮亮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存录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平祥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邱雅琦 甘肃水务甘谷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务局,王继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牛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水政水资源股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gangu.gov.cn/info/3761/451982.htm

  
附件【甘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标准及任务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