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储备食用油规模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县级储备粮油体系建设,确保县域粮食安全,根据《甘谷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县级储备食用油规模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随着我县驻守部队、甘谷监狱的整体搬迁,甘摩厂、甘谷油墨厂、大唐甘谷电厂等大型企业的改制和停产,食用油正常需求逐年减少,现有县级食用油储备规模已与当前需求量不相适应。为切实保障县级储备食用油质量,确保县域粮油食品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将县级储备食用油规模由40万公斤调减为20万公斤。
1.按照相关规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县级储备食用油规模调减报备工作。
2.按照调减后储备规模,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归还农发行县级储备食用油贷款。同时,重新核定储备食用油费用补贴,并同轮换价差亏损列入当年预算,按季拨付承储企业,确保县级储备粮油体系的正常运转。
3.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加强县级储备食用油日常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管理严格,真正使储备食用油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解读关联: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