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政办发〔2021〕32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甘谷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甘谷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一)全县地质灾害概况及分布特征。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5处,其中滑坡162处,崩塌28处,泥石流5处。
滑坡灾害主要分布于黄土层较厚的黄土丘陵前缘较陡地区,我县南北两山均有新老滑坡现象。在新兴镇椿树坪村、礼辛镇柏林村曲家湾组、六峰镇麦堆坪村等区域均不同程度存在滑坡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泥石流灾害集中分布于县城周边。最为突出的有大像山镇范围内的大小沙沟,由于黄土坡体较为发育、岩层松软破碎,再加上人为堆放垃圾不科学,形成大量松散堆积物,如遇到大暴雨冲袭,即可诱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崩塌灾害以土质崩塌为主(主要为黄土崩塌,次为堆积层崩塌),局部为岩质崩塌,主要分布于西坪镇、磐安镇、大像山镇一带。崩塌体多属小型,发育于坡度大于45°以上的黄土陡坡、陡崖地段。较为典型的崩塌为磐安镇三十里铺程家新庄崩塌,该崩塌为岩质崩塌,坡体近直立。
(二)小沙沟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概况。小沙沟位于县城西南部,流域面积25.67平方公里,主沟长17.8公里。沟内有支沟19条,冲沟49条,流域相对高差440米。流域内现有3个自然村,1所小学,1600多人。小沙沟与大沙沟在主城区交汇,历史上曾多次爆发山洪泥石流,并造成了严重危害。两沟属发展期的泥石流沟,且沟口城乡居民分布密集,下游直接威胁县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极大的泥石流灾害隐患,危害等级为特大型。
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又地处我国主要地震带,地震相对活跃,地震引起的地表变形扩展效应明显。加之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频率、强度和区域分布复杂多变,局地突发性强降水等极端天气频现,受强降水和地震等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概率相对较大。尤其是受2020年陇东南暴洪灾害侵袭,使原本脆弱的地质环境更加恶劣,诱发大量隐患成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综合分析2020年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充分考虑全县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工程建设活动强度、汛期气象趋势分析、地表变形扩展效应等因素,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范总体形势可能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主要引发因素仍将以强降水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和地质环境因素等,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为主,其次为泥石流、地裂缝等。
(一)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分析
1.降水趋势预测。近年来我县旱涝交错天气频率增高,导致地质灾害频发。2020年全县平均气温为11.8℃,比历年同期偏高1.1℃。降水量为63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4成,为近5年最多。日照时数为1829.2小时,比历年同期偏少293小时。
全年气温偏高、降水偏多、日照偏少。预计2021年1~9月全县气温偏高,降水偏多;无春寒或倒春寒,但有低温多雨雪时段;晚霜冻影响程度中等,结束日期略偏晚;无春旱,无春末夏初旱,渭北地区有伏旱;第一场透雨出现时间略偏早;冰雹、暴雨场次多于历年。3到9月预计降水量在430毫米到446毫米之间,平均气温12.3℃到13.4℃之间。
2.地质环境因素。我县位于陇西黄土高原和秦岭山地、六盘山山地过渡地带,绝大部分属黄土丘陵区,具有四季分明,冬春干旱少雨,夏秋湿热多雨的气候特点。区域内黄土分布面广,覆盖较厚,垂直节理、裂隙发育,地质环境十分脆弱。黄土与下伏基岩或新近系泥岩接触面结构软弱,丘陵山地坡角一般大于20°,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加之“5.12”汶川地震、“7.22”岷县漳县6.6级地震、2013年“7.25”暴洪灾害、九寨沟7.0级地震、2018年极端天气、2020年陇东南暴洪灾害对地质环境的剧烈影响,灾害叠加效应明显,地质灾害隐患成灾的可能性加剧,且一些潜在隐患点很难识别。此外,黄土丘陵区在雪融、春灌期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2021年全县工程活动强度仍较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尤其是公路沿线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包括废弃矿点、尾矿库)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铁路、公路隧道施工弃碴弃土易形成泥石流物源。山地丘陵区平山造地、农村临山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或对斜边坡不合理地开挖、加载等,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育趋势预测。预计2021年地质灾害发育频度及危害程度较历年有所上升。预测高发期为冰雪消融春灌期和5—10月主汛期,引发原因以自然因素为主。1月、2月、11月、12月为低发期,引发原因以人类工程活动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治区
(一)重点防范期。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候和雨情趋势预测,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主要引发因素等,确定重点防范期为3—10月。
3—4月(冰雪消融春灌期):冻土地带和积雪较多的崩塌、滑坡体以及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应重点防范。同时,还应防范春季灌溉期台(塬)边缘地带崩塌、滑坡灾害的发生。
5—10月(主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和主要防范期,重点防范因强降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易发区以及各类建设活动或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密集区,特别是切坡、采矿等易引发崩塌、滑坡等灾害的区域,应当全年防范。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选定原则。
1.稳定性差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点。
2.对城镇、村庄、工矿企业、学校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点。
3.威胁公路、铁路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点。
4.可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点。
5.尾矿和废渣堆放点可能因暴雨诱发矿渣泥石流隐患的地质灾害点。
(三)防治方案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定。重点是县域内存在滑坡、不稳定斜坡、崩塌、泥石流沟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2)。
四、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灾理念,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监防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创新举措,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一)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重要论述统领防灾减灾工作,不断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勇于开拓、求实创新。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关口前置、重心下移,突出“防”的作用,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防范;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完善机制、综合施策,提升“抗”的能力,做到监防周密、减轻风险;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理念,凝聚各方力量、统一调度指挥,提高“救”的效率,实现单一到整体、分散到集中;要牢固树立贯彻“五位一体”发展新理念,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协调保障,加强“治”的力度,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治理生态效益,做到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二)全面落实监防措施。各乡镇要把隐患排查和核查工作作为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贯彻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风险调查和农村切坡建房摸排工作,准确掌握各隐患点,尤其是农村切坡建房形成高陡边坡的变化情况、发展趋势,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险(灾)情能够及时发现、提早处置。要严格按照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采取实地核查、走访调查、专家现场论证等方式,把牢新增与核销隐患点申报关口,及时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台账和数据库信息,实现动态管理。要从严贯彻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点)要设置醒目的危险警示标牌,重大灾害隐患点,要确定专人全天值守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发出可靠明显的预警信号,迅速转移安置群众,准确核实上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对已搬迁和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风险的隐患点,经申报审批予以撤销的,要及时销号。已发现的和专家论证后核增申报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及时发放“两卡”,栽设警示标示,制定应急预案,确定监测、值班、预警人员和应急避险场所,全面落实监防责任。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交通、教育、文旅等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排查、巡查、值班值守、预警发布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乡镇难以确定的隐患点,要及时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认。
(三)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要继续深化和巩固“十有县”建设成果,不断完善县、乡、村、村民小组及监测点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并按照一个行政村至少配备一名群测群防员的要求,补齐配全人员力量,加强队伍管理,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加大宣传培训演练力度,落实汛期补助,提高群测群防员工作积极性,筑牢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全面推行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严格按照《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地质灾害防治“六个人人工程”及群测群防手机APP推广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谷政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在现有工作成效基础上,紧抓汛前有利时机,结合冻融期排查契机,组织各村继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六个人人工程”布局实施和群测群防手机APP安装应用,力争各级群测群防员管理版运用到位,操作熟练,隐患区群众公众版安装全覆盖,使用成常态,在全县构建五级群测群防组织专业防范,隐患区群众协管协防的良好机制,切实凝聚全民群防共治的合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范水平。
(四)加强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监控指挥体系、数据填报系统、气象预警系统、专业监测网络、手机APP等支撑作用,运用好新技术、新手段,提升形势研判、监测预警和数据分析的能力、水平,科学做好地质灾害监防工作。要逐步启动县级地质灾害指挥平台建设,形成市县同步一体的地质灾害综合防范体系,不断提高信息化能力,所需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按照4月15日前并网运行的硬指标要求,全力配合做好2020年、2021年度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项目建设工作,配合做好隐患点选取,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协调解决好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配合做好项目整体推进和专业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专业监测设备汛前并网运行,打牢度汛基础,提升监测预警水平。
(五)推进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加快武家河镇武家河村不稳定斜坡和苟家岘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建设,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认真梳理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做好竣工项目资料的整理备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工程管理单位,靠实工程管理责任,加强工程日常维护,保障治理工程发挥效益。要按照因地制宜、轻重缓急的原则,在省市专家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申报,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实施力度,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一道坚实屏障。
(六)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点宣传、培训、演练力度,集中利用汛前和汛期时段,组织开展小规模宣传、演练、培训工作,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宣传、演练、培训全覆盖,切实提高基层临灾避险能力和处置能力。要积极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互助组织,依托乡村文化广场项目,大力推进隐患点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优化功能分区。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要及时采购应急装备,储备充足应急物资,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微信、短信、新型媒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七)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重要论述统领防灾减灾工作,不断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勇于开拓、求实创新。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关口前置、重心下移,突出“防”的作用,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防范;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完善机制、综合施策,提升“抗”的能力,做到监防周密、减轻风险;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理念,凝聚各方力量、统一调度指挥,提高“救”的效率,实现单一到整体、分散到集中;要牢固树立贯彻“五位一体”发展新理念,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协调保障,加强“治”的力度,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治理生态效益,做到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着眼严峻的防范形势,立足防灾工作大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入汛基础准备工作做的更加扎实一些,各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的更加周密一些,防灾减灾措施落实的更加严格一些,全力以赴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领导、决策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全面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成员单位的防治职责分组划分如下:
第一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组
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根据《条例》规定,对于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地质灾害监测义务。对于其它地质灾害,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应急、住建、水务、交运及有关乡镇对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动态监测。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组:地质灾害预报和危险区公告组
主要职责: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报工作,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进行预报;按照地质灾害危险区公告制度规定,县政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设置警示标志,向社会进行公告。制止在危险区内操作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一切活动。同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气象局、县文旅局
第三组:地质灾害论证认定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并认定。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
第四组:地质灾害治理组
主要职责:按照《条例》规定,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治理责任由造成地质灾害的单位承担。对于因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由县政府承担主要治理责任,防治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各乡镇、建设单位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
按照上述职责分工,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乡镇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三)加强协调配合。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发改、住建、民政、交运、水务、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在部门工作间的共享;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以及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县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不断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协调不同规划,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标准,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按照《甘肃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评估、普适性专业监测设备安装运行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要求和规范规程,紧密结合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好灾害重建项目,落实好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要求,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加大协调保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加大防治投入。对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对较重、一般的地质灾害,要多种渠道争取防治资金,县财政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良好机制,让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整合专业技术力量,配齐配强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依托驻市地质灾害防治支撑单位,从严落实好驻市地勘单位对口支撑保障县区应急排查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汛期实行专家驻县区包抓乡镇的防范机制,做到关口前置、重心下移;要不断加强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装备、有物资、有经费,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七)强化宣传引导工作。要不断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政策,防灾减灾知识,避险自救常识等,并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有利契机,在人流密集区域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段,深入开展集中宣传,防灾减灾倡导,防治知识入厂矿、入校园、入村组等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并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防治工作开展打牢坚实基础。
(八)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要鼓励研制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应急管理部门要逐步建成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机构、技术体系和信息系统,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防治工作水平。
(九)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原则上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威胁公路、通信、水利水电等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威胁企业矿区、厂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该企业负责组织监测;威胁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学校所在乡(镇)、村或居委会协助学校组织监测;威胁机关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本单位或几个单位协商组织监测;威胁居民及农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村级组织监测;对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门监测,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24小时专人监测并加强对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的巡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预报,并果断采取有效的避让预防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任何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在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地质灾害监防工作,尤其要做好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安置等突发状况下的防疫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附件:1.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甘谷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1
甘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 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张 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蒋彦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马恩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晓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文定 县工信局局长
张广明 县民政局局长
杜廷效 县财政局局长
李果香 县教育局局长
姚德林 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局长
张海平 县住建局局长
罗小将 县交运局局长
王继福 县水务局局长
孙 斌 县文旅局局长
张红菊 县卫健局局长
王安明 县应急局局长
巩林虎 县地震局局长
王想忠 县畜牧中心主任
苟霁虹 县气象局局长
董 健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牛翔宇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赵 屿 甘谷公路段段长
田瑞春 中国电信甘谷分公司总经理
杜 峰 中国移动甘谷分公司总经理
张 升 中国联通甘谷分公司总经理
马继荣 国网甘谷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蒋彦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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