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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ggxrmzf/2024-00203 时间:2023-10-31 来源:   
 

甘谷县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消防队伍改革转制和消防执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消防部门从原来的事前监管向如今“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转变,加上改革转制后公安派出所原来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不断弱化,消防监督管理出现断层,加上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不足,执法专业性不强,基层监管机制不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基层火灾防控工作基础薄弱、成效不佳,基层消防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

三、委托乡镇行使的消防行政处罚权限

受委托乡镇按照委托权限范围,由乡镇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以县消防救援大队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对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四、消防工作站委托执法工作流程

原文链接:http://www.gangu.gov.cn/info/1911/5139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