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级储备食用油规模的通知》解读
一、编制背景
随着我县驻守部队、甘谷监狱的整体搬迁,甘摩厂、甘谷油墨厂、大唐甘谷电厂等大型企业的改制和停产,食用油正常需求逐年减少,现有县级食用油储备规模已与当前需求量不相适应。
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县级储备粮油体系建设,确保县域粮油食品安全,根据《甘谷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规定,对县级储备食用油规模进行调整。
二、编制过程
《关于调整县级储备食用油规模的通知》编制工作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组织开展,县发改、县财政、农发行武山县支行共同参与,在四家单位调研论证的前提下,形成专题报告经县政府批准后,按照发文程序,县政府办审核把关后,于2021年4月27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经县政府同意,将县级储备食用油规模由40万公斤调减为20万公斤,并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具体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县级储备食用油规模调减报备工作,并加强县级储备食用油日常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管理严格,真正使储备食用油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县财政局要按照调减后储备规模,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归还农发行县级储备食用油贷款,同时,重新核定储备食用油费用补贴,并同轮换价差亏损列入当年预算,按季拨付承储企业,确保县级储备粮油体系的正常运转。
甘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5月5日
原文链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