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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水务局关于安全饮水比率的自评报告

索引号:20230427-165238-234 时间:2018-12-28 来源:甘谷县水务局   
 

甘谷县水务局关于安全饮水比率的自评报告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甘办发〔2018〕50号)和《甘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谷县2018年整县脱贫摘帽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谷脱贫领办发〔2018〕43号)要求,我局针对全县农村安全饮水比率等情况认真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饮水安全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先后建成了磐安、崖湾、六峰、西北部、东北部、十里铺、南部、五龙三县联合供水工程等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古坡瓦泉峪1处单村供水工程,有效解决了15个乡镇392个行政村51.93万人的饮水不安全和基本安全问题,基本实现了全县农村自来水工程全覆盖,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3.23%(含自流引水和小高抽),全县饮水安全比率为100%。卫计部门出具水窖、井水、自流引水、小高抽等供水方式水质检测报告364份,水质均符合农村饮水安全脱贫验收标准。
    二、推进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为成员的脱贫攻坚领导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针对具体任务,制定了具体任务分解表,实行局班子成员联系项目制,每一名班子成员联系的任务,实行质量、资金、进度、安全、审计、验收等全面负责制,明确由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各相关股室、单位具体抓落实。
   (三)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建设我局制定了工程施工倒排工期表,聚全力推进项目施工进度。
   (四)严把节点,确保按期完成。为在年底能顺利完成建设任务,我局明确项目施工进度时间节点,确保12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自评情况
   (一)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自评情况
    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退出验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有关规定进行评价,用水方式包括自来水、集中供水点、水窖或 其它储水设备,小电井、引泉和大口井等;评价指标包括水量、 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全部符合退出标准要求。

    (二)贫困村饮水安全自评情况

    按照贫困人口评价指标要求,贫困村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部达标。全县饮水安全农户比例达到100%,符合脱贫验收标准。

    (三)贫困县饮水安全自评情况

    1、建立县级专管服务机构,明确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职责
    2010年3月由谷机编办发〔2010〕2号文件批复,同意成立甘谷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水务局,核定人员编制8名,其中:站长(副科级)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饮水水源安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日记,及时报告和处理工程运行中的问题;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供水工程明确专管单位,村级确定管护人 员,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我县建成水厂7座,成立了西北部、磐安、六峰、崖湾、东北部、十里铺、南部供水站为专管单位,配备了村级专管人员203人。
    3、建立县级维修养护基金,制定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保障一般性正常维修需要
    甘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甘谷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谷政发〔2018〕153号),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按我县农户每人每年3—5元计算,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部门按年度转存;从水费中提取维修基金实行年提取制度,即从水费中按年度水费收入直接提取,基金计入供水成本,提取后存入专户。累计基金额度241.09万元,其中:财政补贴79.59万元,水费提留161.5万元。
   4、建立常态化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清单管理机制,按期完成问题办结销号
截止2018年底,动态清单问题已办结并销号36件,实际应办理36件。
    5、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保障水质检测中心和千吨万人规模水厂化验室设备、人员、经费“三到位”,常态化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2015年9月甘谷县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以谷机编办发〔2015〕33号文件批复,同意成立甘谷县水质检测中心,隶属县水务局管理。目前人员已配备到位,每年县财政下达水质检测运行经费30万元,按照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信息系统中水质检测任务,全面开展了水质检测工作。全县千吨万人水厂包括西北部、磐安、六峰、崖湾、东北部、十里铺、南部共7处,均配备了9项以上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及经费,正常开展了水质检测工作。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