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市政供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的报告
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的通知》(天政发[2016]45号)和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定期公布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通知》(天市卫发[2017]36号)的要求,我县按照《水质采样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12999-91)、《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对杨赵水厂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甘谷县税务局水样1份)水质进行了检验,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水质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甘谷县2021年第四季度市政供水水质检测结果
2.政府网站截图
甘谷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4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