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违”建筑专项整治中,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省级文明县创建为抓手,注重源头治理,强化网格化常态巡查,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置,突出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动员群众自行拆除,让百姓的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
3月22日,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西环路西关中学巷内有一正在搭建的钢架工程,面积约200平米。遂上门调查,为未批先建的违章建筑,便责令停工,并现场督促自行拆除。截止23日,该违建全部拆除完毕。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进文表示,在常态化巡查中,县自然资源局充分利用“大喇叭”“小广播”,高频次宣传法律政策,积极走访入户,以拉家常的方式做宣传,讲政策,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妇孺皆知,切实增强百姓“两违建筑不能修”的意识。对于顽固的“违建”,更要利用强拆和新闻媒体曝光,加强宣传和震慑效应,彻底打击百姓的侥幸想法,让“两违建筑不敢修”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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