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销登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0003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现我局拟对〔甘国用(2009)第17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予以注销。因无法收回〔甘国用(2009)第17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公告作废。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职权进行注销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随之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东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938-5935587。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3日
2020年7月3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