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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谷县农产品仓储保鲜 冷链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20230427-152950-722 时间:2020-08-06 来源: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谷农发〔2020〕61号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甘谷县农产品仓储保鲜
冷链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天水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农发〔2020〕220号)精神,结合我县苹果、蔬菜、马铃薯等主要农产品产后初加工设施现状,现将《甘谷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2020年甘谷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专项实   施方案
          2.甘谷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分配表
 
 
 
甘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3日        
 
 
 
 
 
附件1:
2020年甘谷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建设专项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天水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和全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启动暨培训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基本要求,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区域为重点,坚持“农有、农用、农享”原则,依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高质量农产品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农产品产区地理位置、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基础条件等因素,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贫困区域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扶贫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二)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方式市场化,提升设施利用效率。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支持、发行专项债券等政策,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三)坚持科技支持和融合发展相结合。坚持改造与新建并举,推动应用先进技术设备,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构建产地市场信息大数据,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促进农产品产地市场与消费需求相适应,融入一体化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 
 (四)坚持规范实施和注重效益相结合。立足各县区实际,规范实施过程,完善标准体系,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完善带农惠农机制,提升鲜活农产品应急保障能力,确保鲜活农产品运得出、供得上、卖得好。 
  三、建设目标 
  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区域为重点,到2020年底由全县有需求的9乡镇16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一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推动完善一批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的田头市场,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仓储保鲜冷链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延长销售期,实现错峰上市,推动鲜活农产品销售更加顺畅,“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大幅提升。 
    四、建设区域 
    根据全县果品蔬菜主产区分布和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区域,结合自然条件、项目支撑、基础设施、市场条件、建设需求等因素,在磐安、新兴、六峰、大石、礼辛、金山、西坪、八里湾、白家湾等水果、蔬菜、马铃薯、中药材主产乡镇,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五、建设对象 
    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鼓励合作社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联合开展建设。优先支持在村镇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主体应具有“应从事农业产业活动、具备一定从业经验、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无涉诉、涉黑、失信被法院执行等情况发生,人民银行征信审查无严重逾期记录、当期无逾期贷款情况发生”等基本条件。
    六、建设内容 
    在磐安、新兴、六峰、大石、礼辛、金山、西坪、八里湾、白家湾等水果、蔬菜、马铃薯、中药材主产乡镇,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节能型机械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七、资金来源与补助标准
    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积极申报争取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462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补助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要求,采取“双限”,对新建100吨(含)以上果蔬保鲜库的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设施造价的30%,单个主体最高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为:节能型机械冷库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补助资金12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八、组织实施
    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线上申报、审核、公示和发放补助全过程管理,并逐步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6月月至8月)。各项目乡镇加强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政策的宣传,结合用电、设施用地备案等基础条件,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任务落到实施主体,对实施主体资质、资金、用地、用电、交通等要素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报备。8月上旬,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APP和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APP建成开通后,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指导各实施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和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使用平台系统严格审核,及时公示实施主体,并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二)施工建设阶段(2020年8月至9月)。8-9月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主体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对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过程须全程留痕。
   (三)强化验收和考核。按照“县验收、市考核、省抽查”的要求,9月30日前,建设单位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0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建成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考核,市级考核完成后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送验收考核报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对建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进行抽验,省市县验收合格后向实施主体兑付补助资金,并公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扶贫、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科学合理确定实施区域,保证补助资金与建设需求相一致,避免重复建设。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成立甘谷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好补助申请受理、资格审核、选址建设、设施核验、补助公示等工作,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落实扶持政策,推进项目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要加强与电力部门沟通,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在农村建设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全力保障好果蔬保鲜库用电,为项目建设运营提供良好服务和支持。
  (三)规范资金管理,强化金融服务。农业农村部下达的462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机械冷库建设,县财政局是财政扶持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财政扶持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与省农担公司沟通,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贷款担保专项”服务,指导有融资需求的主体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APP中申请贷款。对于参与省农担公司“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贷款担保专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在兑付补助资金前,应与省农担公司核对贷款情况,确保补助资金汇兑至贷款账户,以便银行扣收贷款。
  (四)加强项目监管,严格风险防控。建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强化监督制约,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要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实施主体直接责任,严格验收程序,确保设施质量和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仓储保鲜冷链技术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适合不同农产品和季节特点的仓储保鲜冷链技术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利用效率,确保设施使用安全。 
  (五)加强宣传示范,营造良好氛围。县农业农村局要准确掌握政策,坚持“建、管、用”并举,开展专业化、全程化、一体化服务,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座谈交流以及编写简明实用手册等方式,帮助实施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附件2:

2020年甘谷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分配表
序号 建设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库容
(立方米)
储藏
能力
(吨)
补助
金额
(万元)
1 甘谷县鹏源家庭农场 新兴镇史家坪村 500 100 12
2 甘谷县宜隆农民专业合作社 磐安镇东堡村 4000 800 82
3 甘谷县骐骥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白家湾乡康家坪村 1500 300 32
4 甘谷县麻银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白家湾乡康家坪村 2500 500 52
5 甘谷县润浩果苗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兴镇杨家村 500 100 12
6 甘谷县兴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兴镇坡下王村 1500 300 32
7 甘谷县冯坡富山供销互助农民专业合作社 八里湾镇冯坡村 1500 300 32
8 甘谷县茂源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八里湾镇张家庄村 1000 200 22
9 甘谷县引农富农农民专业合作社 白家湾乡尹家湾村 1000 200 22
10 甘谷县倪山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礼辛镇上街村 500 100 12
11 甘谷县海罡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六峰镇苍耳王村 1000 200 22
12 甘谷县益民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金山镇吕家湾村 500 100 12
13 甘谷乾源益农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大石镇贯寺村 1500 300 32
14 甘谷县成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白家湾乡白家湾村 1000 200 22
15 甘谷县泓峰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西坪镇石坪村 1500 300 32
16 甘谷县航盛农民专业合作社 大石镇大石村 1500 300 32